为满足我校体育运动队发展需要,推进校园体育文化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有关规定,我校2015年继续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项目和签约参考人数
招生项目 | 签约参考人数 | 优先条件 | |||
文化 单考 | 本科第二批次 控制分数线的 65% | 本科第二批次 控制分数线 | |||
重点 发展 项目 | 男足 | 3 | 6 | 4 | 守门员优先 |
男排 | 2 | 3 | —— | 副攻优先 | |
一般 发展 项目 | 网球 | —— | —— | 3 | 女生优先 |
女篮 | —— | —— | 3 | 优先次序一:中锋 优先次序二:前锋 | |
男篮 | —— | —— | 3 | 后卫优先 | |
女足 | —— | —— | 3 | 优先次序一:前卫或前锋 优先次序二:后卫 | |
武术 | —— | —— | 2 | 优先次序一:传统类 优先次序二:太极类 |
注:学校将根据各项目生源情况确定最终签约人数,宁缺毋滥。球类项目考生限报一个场上位置,请考生根据个人特长合理报考。
二、报考条件
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
2.报考的运动项目与运动等级证书一致;
3.截至2015年8月31日,年龄不超过22周岁(足球、排球、篮球项目,不超过20周岁)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5.专业水平达到《
三、报名及初选
1.网上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月21日结束。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陆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下载打印《
2.考生应于2月26日前(以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收件日期为准),将《
凡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3.我校根据学校运动队发展的实际需要和申请者的条件,对申请者进行初选后确定
4.我校将于3月1日在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公布专业
四、专业
1.专业
各项目专业
专业
考生来校参加
2.文化课考试
入围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化课考试,考试时间为3月6日18:00-21:00,
我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文化课考试合格线。
3.日程安排
3月5日:8:00-10:30 报到 11:00-12:00 政策说明会
3月6日:8:00-16:00 专业
4.资格确认
我校根据各运动队发展需要,综合考虑考生专业
我校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文化课录取条件,分为文化单独考试、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65%和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三档。
对于专业
专业
三档考生的签约比例,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最终签约名单和录取标准由
五、录取办法
1.考生应根据所在省(区、市)的要求,参加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水平
2.成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生的考生,须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获得我校文化单独考试资格的考生除外),并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填报学校志愿(一般须于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平行志愿省份须为第一顺序志愿;设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单独录取批次的省份,按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填报)。
3.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录取时严格按照我校与考生签订的资格生协议及降分幅度执行。
4.被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考生,将集中专业培养,学制为4年或5年(视高考成绩或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而定)。
六、入学与复查
1.新生入校3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专业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学生在校期间,必须认真参加并完成体育运动队的训练和比赛任务,不得因转会、出国留学、去俱乐部试训、参军入伍等任何理由提出休学申请。学生无故不参加运动队正常训练视为旷课,将依照《
七、联系方式
阳光招生信息平台:www.rdzs.com
电子信箱:zsb@ruc.edu.cn
联系电话:4000123517(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010-62511509(体育部)
010-62511075(纪委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八、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办法的有关规定均适用于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属于
201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