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
二、就读校址 | 宝山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嘉定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 | ||||||||||||||
三、层次 | ■本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1年
无男女比例限制; | ||||||||||||||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 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44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一、自主 | (1)3月1日-2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http://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根据相关规定,应届考生 7 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2)3月4日,学校将同一专业志愿考生的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 1.5倍划定各专业自主 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34号)相关规定执行。 (3)3月4日-5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各专业自主 https://bks.shu.edu.cn 自主选择 (4)3月13日-14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自主 (5)学校自主 (6)考生若缺考学校自主 (7)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面试的重要参考。若考生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需提供本人高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供面试时参考),具体要求详见后续在 (https://bkzsw.shu.edu.cn)上公布的春招自主 | ||||||||||||||
十二、录取规则 | (1)加分政策: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5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春考总分组成: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的3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3月24日-25日,预录取、候补录取考生须办理录取专业网上信息登记,相关专业信息登记程序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 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2000〕第120号);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 号、沪财预〔2003〕93 号、沪教委财〔2012〕118 号) | ||||||||||||||
十四、资助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举报电话:021-36215782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 咨询电话:021-66134148 (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1月25日—2月28日为学校寒假阶段,电话接听时间将在 | ||||||||||||||
十七、其他须知 | (1)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44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2)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变化影响招考安排,学校将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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