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介绍
二、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基本条件,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且无色盲色弱,外语语种为
2.根据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要求,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合格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 招生计划 | 专业方向 | 科类 | 学制 | 招生 | 录取批次 |
90 | 文理兼收 | 四年 | 北京、山东、山西、吉林、辽宁、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南、湖北、江苏、安徽、四川、重庆、内蒙古、陕西 | 参加全国艺术类提前批次录取 | ||
展示展览设计 | ||||||
30 | 网络多媒体 | |||||
合计 | 120 | |||||
备注 | 我校艺术类专业在招生 |
四、专业考试报名
1.北京考点:
我校在北京考点将分别组织两次专业考试,考生可选择参加其中一次或两次考试。北京考点第一次考试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9日至2015年1月28日,考生可进行本次和(或)第二次考试报名;第二次考试报名时间为2015年2月1日至2015年2月25日,考生只可进行第二次考试报名。考生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www.goto.buct.edu.cn)进行网上报名。一经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按我校具体要求和本人参加考试次数,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并自行下载打印《
参加第一次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1月31日,2月1日考试。参加第二次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2月28日,3月1日考试。现场确认时考生需要携带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发放的2015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报考证原件、校考报名表、准考证、1寸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3张(照片应与网上上传的校考报名表上的同底版且在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其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如身份证丢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我校不接受无身份证的考生报名。
特别注意:北京考点不接受现场报名,在京考点必须在规定日期来我校确认考试,否则无法参加校考。
2.京外考点:
考生按各省考点规定方式报名和缴费。
考点 | 考点详细地址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备注 |
黑龙江 哈尔滨 | 待定 | 待定 | 登陆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进行网上报名,考试前5天开始报名。 | |
湖南长沙 | 2月3-4日 | 2月6日 | 登陆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进行网上报名,湖南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考试,其他考点成绩无效 | |
江苏徐州 | 1月27-28日 | 1月29日 | 江苏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考试,其他考点成绩无效 | |
山东青岛 | 青岛海大学术交流中心(青岛市市南区红岛路8号) | 2月2-28日 | 3月2日 | 登陆山东考试院网上报名,山东考生须在山东或北京考点参加考试,其他考点参加考试成绩无效 |
安徽合肥 | 1月27-28日 | 1月29日 | ||
辽宁沈阳 | 3月6-7日 | 3月9日 |
3.考生可同时参加一个或多个考点的考试(除江苏、湖南、山东考生外),也可参加北京考点其中一次或者两次考试,多次参加考试的考生成绩取其高分计入专业考试成绩。
4.取得校考合格的考生可报兼报我校两个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依据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录取,专业志愿须服从调剂。
5 .报名考试费:初试100元,复试80元。
五、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 | 试卷分值(分) | 考试时间(分钟) | 试卷规格 |
速写 | 120 | 30 | 八开 |
素描 | 240 | 150 | |
色彩 | 240 | 180 |
2.考试要求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均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
(2)除考试用纸由学校统一提供外,其它所有考试用具由学生自备。各科答卷不准使用定画液、不准使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填写答题纸上的考生信息(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时必须使用蓝或黑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色彩科目考试只能用水粉或水彩作画,不能用其它颜料。素描考试一律用黑色铅笔或碳笔(限一种)作画,不得使用钢笔、签字笔、中性笔等。参加考试期间,不能随意离开考场。
(3)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加盖报到章)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者取消考试资格。
3.成绩查询
(1)考生可在2015年4月中旬左右登录
(2)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上为我校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
六、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考试合格证和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
2.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文理兼收。考生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投档考生的高考实考成绩和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相加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理科一起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不分文理)=高考实考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七、入学规定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要求如期报到。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2.我校按照国家关于艺术类学生收费标准收费,学费为每年10000元,若国家调整2015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我校将执行新标准。学生入学后,学习用具、材料等费用一律自理。
3.入学后,考生所学专业仅限
八、授予学位
艺术类专业学制4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获得
九、监督机制
1.学校将严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校
2.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请并参加
十、其他
1.有关艺术类招生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www.goto.buct.edu.cn)查询。
2.本章程由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邮政编码:100029
招生网址:http://www.goto.buct.edu.cn;邮箱:zsb@mail.buct.edu.cn
咨询电话:招生政策咨询010-64435706或64436198;
二〇一五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