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38人,公示拟签约人数不超过76人,本年拟招生项目及计划见下表。
类别 | 录取优惠政策 | 项目 | 拟签约人数 |
声乐类 | 降至一本线录取 | 男高音* | 1 |
女高音* | 2 | ||
降20分录取 | 男高音 | 3 | |
男低音 | 2 | ||
女高音 | 5 | ||
女低音 | 3 | ||
舞蹈类 | 降至一本线录取 | 民族舞* | 2 |
降20分录取 | 民族舞 | 3 | |
古典舞 | 3 | ||
现代舞 | 1 | ||
拉丁舞 | 2 | ||
摩登舞 | 2 | ||
西乐类 | 降至一本线录取 | 小号* | 1 |
圆号* | 2 | ||
降20分录取 | 双簧管 | 3 | |
单簧管 | 5 | ||
小号 | 4 | ||
圆号 | 3 | ||
长号 | 2 | ||
大提琴 | 4 | ||
低音提琴 | 2 | ||
西洋打击乐 | 2 | ||
钢琴 | 1 | ||
手风琴 | 1 | ||
民乐类 | 降至一本线录取 | 笙* | 1 |
唢呐* | 2 | ||
降20分录取 | 二胡 | 3 | |
板胡 | 1 | ||
扬琴 | 1 | ||
柳琴 | 1 | ||
笙 | 3 | ||
唢呐 | 3 | ||
民族打击乐 | 2 |
说明:1.考生提供的资格证书上的项目,必须与报名时所选定的上表所列项目相一致。2.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项目报名,且报名及
二、报考条件
1.品学兼优,符合我校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类别要求,具有较高水平的艺术特长、较好文化课成绩的高中毕业生。
2.报名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和生源地省级招办对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的报名要求,并根据生源地省级招办要求取得生源地高水平艺术团报名的认定资格,成绩必须为合格及以上。
3.报考声乐类项目的考生,只限美声和民族唱法。要求有声乐训练基础,形象较好,有独唱能力,嗓音基本条件较好。
4.报考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不包括街舞、霹雳舞、迪斯科)考生,要求有较好舞蹈功底,形象气质佳,女生身高要求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要求不低于1.72米;报考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1月17日,考生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的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报名系统,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请务必妥善保存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备后续选拔各阶段查询结果之需。
2.书面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准备并邮寄以下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
(2)参加过中学艺术团的校方证明、考级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中学阶段获省市级艺术比赛奖励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若有缺项,不能通过初审。
报名材料须在2016年1月18日之前(以邮戳为准)、请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出,逾期寄出的和直接由考生或其家长送达的材料不予受理。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3.我校将在招生网上公布考生报名材料接收情况,请考生在网上查询,确认报名是否成功。网上报名与材料寄送缺一不可。凡网上和报名材料不全或不满足上述各项要求或两者所提供信息不符,以及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报名均不能通过初审。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
结合学校艺术团需要等因素,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将对考生邮寄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初审合格考生。初审结果将于2016年1月25日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
2.初审结果查询及考试确认
初审合格的考生务必在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29日期间登陆我校报名系统(用户名、密码与初始报名时相同)进行参加考试确认。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按照考试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和参加考试。未按时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退出选拔程序。
3.报到和考试时间安排
2016年3月5日上午8:30-11:00报到。
文化课
艺术水平
报到和考试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4.文化课
文化课考试包括语文、数学、
5.艺术特长水平
(1)声乐类:自选曲目
(2)舞蹈类:自选
(3)西乐类(除钢琴、手风琴)、民乐类:自选曲目演奏(1-2首)、视奏(西乐五线谱、民乐简谱);
(4)钢琴、手风琴:自选曲目演奏(1-2首)、视唱(五线谱或简谱)。
6.艺术特长专业
(1)自带服装、乐器(钢琴除外)、伴奏光盘或MP3、道具等演出物品;
(2)西乐、民乐不允许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声乐不允许带伴奏员。
五、资格认定及录取原则
1.资格认定
(1)根据考生艺术水平、文化课
(2)降至一本线录取:针对我校急需项目,对于艺术水平
(3)降20分录取:对于艺术水平
(4)对于报考声乐类项目的考生,在同等情况下,会乐器者优先录取;对于报考钢琴和手风琴的考生,在同等情况下,将依据考生即兴伴奏能力、视唱情况优先录取。
(5)我校将与复试合格考生邮寄并签订《
(6)签约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招生办公室将签约艺术团名单报送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
2.录取原则
入选考生须按照与我校签订的《协议书》中规定填报院校志愿,我校将依据协议书中各有关约定,报请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考生专业录取。
六、监督机制
1.考生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签约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按规定取消报考、签约或录取资格;
2.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由学校
3.纪委监察室联系方式:010-64434762;jiwei@mail.buct.edu.cn。
七、其他说明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
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专业咨询电话:010-64434752(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4435706、64197258。
本科招生网址:www.goto.buct.edu.cn。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