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学校具有优良的体育传统,在国内外多项体育赛事中屡获殊荣。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体育运动的开展,加强与全国各中学在体育教育方面的联系与沟通,促进大学与中学之间的相互了解与学习,共同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2016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学生。现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1.篮球(男子)
招生计划0-5人,具体类型限中锋、前锋、后卫;
2.网球
网球(男子)招生计划0-10人;网球(女子)招生计划0--8人;
3.健美操
健美操(男子)招生计划0-8人;健美操(女子)招生计划0-7人。
视测试运动员考生的专项技术水平情况,招生计划会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凡报名参加北京化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得超过22周岁(1994年9月1日(含)之后出生),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应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2016年1月11日至1月17日,考生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站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网上填报说明,进行网上报名。请务必妥善保存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备后续选拔各阶段查询结果之需。
2.书面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准备并邮寄以下报名材料:
(1)加盖所在中学公章的《北京化工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表》、参赛秩序册本人页复印件、相关成绩册本人页复印件、运动等级证书复印件(如果等级证书正在办理中,请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前未能提供正式等级证书者,取消拟录取资格)、比赛成绩证书复印件、学籍证明、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高考报名表复印件等材料(原件将在考生现场报到时使用)。
(2)考生须打印并邮寄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网址为http://jsdj.sport.gov.cn/)(得到查询认证)的运动员个人资料扫描件。
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北京化工大学等相关规定处理。
报名材料在2016年1月16日之前(以发件日邮戳为准)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来函请注明“XX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材料”字样(XX为第一条中的招生项目),报考篮球项目请注明场上位置。我校将在招生网上公布考生网上报名和书面报名材料接收情况,请考生在网上查询,确认报名是否成功。网上报名与书面报名缺一不可。凡网上和书面报名材料不全或两者所提供信息不符的报名将视为无效报名。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3.现场报到
对于通过初审并确认过考试的考生,现场报到时请考生随身携带以下材料:
(1)2张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用于办理准考证,一张贴于测试表正面;
(2)身份证原件;
(3)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证书的原件;
(4)体育竞赛获奖证明原件、成绩册原件、秩序册原件等材料以备复查。
4.其他说明
(1)国家队或健将级以上运动员如参加比赛和我校测试时间冲突,可申请单独调整考试时间,但需要在2016年1月15日之前向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2)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必需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报名时校验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3)学校有权利要求部分项目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查检测,检测不合格者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并不予录取。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
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需要等因素,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择优确定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初审合格考生。初审结果将于2016年1月25日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2.初审结果查询及考试确认
初审合格的考生务必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29日登陆我校报名系统(用户名、密码与初始报名时相同)进行参加考试确认。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按照考试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和参加考试。报到时学校将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复查,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与网上报名信息不符,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未按时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退出选拔程序。
3.文化课测试
所有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一级运动员(含)以上(必须有相应运动等级证书)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测试,测试时间为2016年2月27日。
4.体育专项测试
(1)对初审合格的考生将由专家评审组进行体育专项测试;
(2)测试时间:2016年2月28日;
(3)测试内容及标准见附件。
5.资格认定
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一级运动员(含)以上)、体育专项测试水平、对不同项目和不同位置的需求程度,提出拟入选考生名单和签约等级(A类、B类、C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招生办公室报送至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北京化工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资格(以下简称“入选考生”)。对入选考生我校将邮寄并与考生签订《北京化工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认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明确录取政策,以及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五、录取原则
若考生生源地组织统一的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考生须达到所在省份的相关成绩要求,否则无法录取。
入选考生须按照与我校签订的协议书中规定填报院校志愿,我校将依据协议书中各有关约定,报请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考生专业录取。入选考生录取优惠标准分为三类优惠等级:
A类: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B类:对于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入围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要求为不低于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这类考生入选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C类:对极少数体育项目成绩特别突出并且是我校急需项目的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可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单独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在测试后另行通知。经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考核合格,可以免高考。这类考生入选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六、监督机制
1、考生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
2、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所有测试项目将进行全程录像,考生须与学校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4、纪委监察室联系方式:010-64434762;jiwei@mail.buct.edu.cn。
七、其他说明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专业咨询电话:010-64433846、64434851(高水平运动队管理中心)。
招生咨询电话:010-64435706、64197258。
招生网址:www.goto.buct.edu.cn。
附件:北京化工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内容及标准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化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管理中心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