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评定。初试为录制视频,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小艺帮APP录制并上传视频作品)
注:初试示范视频预计于2023年1月28日在上海戏剧学院招生网(zs.sta.edu.cn)公布,请严格按照示范视频中的考试内容及顺序进行录制。
1.录制内容(总时长在3分30秒以内):
(1)基本条件;
(2)基本功。
2.录制要求:
(1)考生须严格按照本专业示范视频中的考试内容及顺序进行录制;
(2)横屏拍摄,建议镜头与考生的距离为3-5米,与考生保持平行;
(3)光线采用室内自然光条件即可,录制保持顺光方向,光线明亮;
(4)场地空间应适合所展示的科目需要,避免背景杂乱;
(5)视频录制时男生着紧身衣裤;女生着体操服、裤袜,考生不得戴眼镜、戴首饰,需盘发,无刘海,露出完整清晰的脸部;
(6)视频作品一镜到底,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可美颜,不可特效处理,不允许对画面和声音进行任何后期制作与修改剪辑,保持素材完整真实;
(7)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
(8)录制过程中请勿出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等任何关于个人信息的语言或者标记,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或明显品牌Logo,建议着纯色服装,如有不符要求者,一旦查实,将按照违规处理;
(9)录制过程中除录制设备外,不得使用电子设备,如:智能手表、耳机等。
请考生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初试视频作品录制。如有摄录条件不足等特殊困难,可向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提出相关说明,由学校协调考生所在地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为困难考生提供帮助。
★舞蹈表演(芭蕾舞)专业试行优质生源“绿色通道”,考生在完成我校网上报名缴费后,可在自愿的原则下,按要求提交本人获奖证书与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学校组织考委团队对作品进行评定,被评定为“通过”的考生,即为初试合格,可直接参加终试。具体要求如下:
1.提交条件(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考生近三年内(2020.1.1-2022.12.30)获得以下个人奖项或入围国际、国内舞蹈展演:
①入围全国“桃李杯”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个人)
②入围全国舞蹈展演(个人)
③入围中国舞蹈“荷花奖”评奖总决赛(个人)
④入围北京国际芭蕾舞暨编舞比赛决赛
⑤入围上海国际芭蕾舞比赛决赛
⑥入围瑞士洛桑国际芭蕾舞比赛决赛
⑦入围YAGP国际青少年芭蕾舞比赛决赛
2.材料提交、填写要求:
①奖状证书:
a.满足条件的获奖证书原件或扫描件;
b.展演证书原件或扫描件;
c.官方发布的入围决赛通知原件或扫描件。
②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③在2023年1月20日15:00前在线完成填写提交《上海戏剧学院2023年舞蹈表演(芭蕾舞)“绿色通道”报名表》(报名表填写链接为:https://www.wjx.cn/vm/Pplaavo.aspx#)。
考生须保证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我校不接受材料补交,如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者,审核将不予通过。请将以上材料中①奖状证书、②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于2023年1月20日15:00前打包压缩发送至上戏招生办邮箱shxjzsb@126.com,邮件主题请以“2023舞蹈表演(芭蕾舞)+绿色通道+身份证号码+考生姓名”命名。③报名表在2023年1月20日15:00前在线完成填写提交即可,无需打包发送。
若考生发送邮件后,在2023年1月28日15:00前仍未收到招办邮件回复,请立即致电021-62488077咨询确认。
(二)终试(满分100分。暂定为现场考试)
1. 考试内容:
(1)基本功;
(2)剧目表演(古典芭蕾):自备音乐伴奏;
(3)剧目表演(现代舞):自备音乐伴奏,时长2分钟以内。
2.注意事项:
(1)服装要求:男生着白色紧身背心、紧身白袜套;女生着体操服、裤袜,剧目表演可着表演服装;
(2)考生自备舞蹈伴奏音乐,仅限U盘存储,且U盘内仅考试伴奏音乐文件。
二、录取办法(一)终试成绩即为最终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按男、女生分开,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根据生源质量情况划定校考合格线,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比例发放校考合格证。
(二)取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同时须达到省级统考相应要求),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本科最低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录取。芭蕾舞男女比例约为1:1(具体招生男女比例以实际为准)。
(三)取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同时须达到省级统考相应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以下简称“一本线”)者优先录取。若达“一本线”的考生超出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则在该专业达“一本线”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录取完成后,做好复核和复测工作。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将在开学后三个月内组织复核、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会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视频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者,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