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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招收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的通知

| 来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706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条件,经研究决定,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2023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去向(含升学)的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二、招收专业计划及报名条件

经研究决定,我校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共设9个专业,计划招收100人,各专业计划招收人数及学费标准如下。

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培养学院

计划招收人数

学费标准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10

5500元/年

交通运输

(民航信息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10

5500元/年

能源与动力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10

5500元/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学院

15

5500元/年

工程管理

经济管理学院

10

5000元/年

会计学

经济管理学院

10

5000元/年

软件工程

软件学院

15

10000元/年

信息安全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10

5500元/年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

10

5500元/年

考生限填报1个专业志愿。依据教育部关于报考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关规定,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填报专业限制条件详见附件)。

各专业对考生的身体条件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2023年6月9日至6月14日15:00,考生可登录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报名平台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报名平台网址: http://baoming.buaa.edu.cn/a/login,考生需使用北航统一认证账号登录报名系统,报名系统用户名为考生在我校本科阶段的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密码为考生统一身份认证密码。考生如在校外需使用北航VPN登录报名系统。

2. 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的申请表包含如下几个部分:

(1)基本信息:考生需在报名系统提示下提交本人1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通讯地址等必填信息,并填报专业志愿。其他基本信息可通过系统自动生成,无需考生再填写;

(2)个人荣誉与奖励:考生须如实填写本科学习阶段院级及以上荣誉和奖励情况,并将对应获奖证明扫描件通过“附件”栏上传系统。获奖证明材料作为选拔考核的重要参考,不上传相关证明者视为获奖信息无效;

(3)等级证书:考生须如实填写所获的学科能力等级、技术能力等级等相关情况,并将对应证明扫描件通过“附件”栏上传系统。证明材料作为选拔考核的重要参考,不上传相关证明者视为等级信息无效;

(4)个人陈述:考生须撰写800字以内的个人陈述,并将电子版填入报名系统中对应位置,主要内容可包括考生本科阶段的学习实践经历和成长发展经历等。

(5)学习规划:考生须撰写1000字以内的学习规划,并将电子版填入报名系统中对应位置,主要内容可包括考生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习基础与学习计划等。

以上信息在系统内填写完毕后,考生需下载打印申请表,在“本人确认”栏签字确认,并将完整版扫描件(须清晰可辨)上传系统方视为报名有效。申请表内容将作为考生选拔考核的重要参考,请考生务必按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内容。

四、考核及录取办法

1. 选拔考核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选拔方式包括材料评审和面试两部分,评审总成绩=材料评审分数×50%+面试分数×50%,学校将对评审总成绩划定最低合格线。

(1)材料评审

学校根据报名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分别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材料评审成绩满分为100分,重点考察考生的学业水平、培养潜质和综合素质,主要依据为考生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排名、本科阶段的课程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院教务部门统一提供,无需考生本人提交)及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表和支撑材料。

(2)面试

面试时间拟于2023年6月19日左右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系统内留存的手机号码通信畅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评审专家对考生面试提问,根据考生的回答进行打分。

2. 录取办法

我校根据考生报考专业、评审总成绩(保留1位小数)及各专业招收计划,按照分数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评审总成绩相同,优先比较材料评审成绩。

拟录取名单将于7月进行公示。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系统内留存的手机号码通信畅通。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办理录取手续。

五、入学

1. 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2023级本科新生报到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具体报到要求以发放的录取通知书等材料相关说明为准。

2. 考生须在2023年入学报到前取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并在报到时提供原件进行核验。未取得相应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3. 入学报到后,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已就业或有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取消录取资格。

4. 未能在报到日期截止后的两周内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和中途退学的学生,依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说明

1. 我校严格依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标准收取学费,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

2. 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和录取资格。

3. 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具体由各相关学院制定专门培养方案。依据教育部关于第二学士学位培养的相关规定,学生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学校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第二学士学位修业年限不予延长,学生在学期间原则上不得休学。对于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 本通知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咨询内容

部门

咨询电话

招生政策咨询

招生工作办公室

18210883447

专业培养方案咨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13581784500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15210989319

计算机学院

13611036863

经济管理学院

18600736687

软件学院

13521111221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13810643192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

13521133611

监督电话:010-82338830

集中咨询时间: 2023年6月9日—6月14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附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限制条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

附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

报名限制条件

专业代码

招收专业

限制填报的专业(获以下学士学位者不得填报)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080701-电子信息工程;080702-电子科学与技术;080703-通信工程;080704-微电子科学与工程;080705-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080710-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080712-电磁场与无线技术;080717-人工智能

081801

交通运输

(民航信息工程)

081801-交通运输;081805-飞行技术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080501-能源与动力工程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2-软件工程;080904-信息安全

120103

工程管理

12010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20103-工程管理

120203

会计学

120201-工商管理;120203-会计学

080902

软件工程

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2-软件工程;080904-信息安全

080904

信息安全

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2-软件工程;080904-信息安全

080704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080701-电子信息工程;080702-电子科学与技术;080703-通信工程;080704-微电子科学与工程;080705-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080710-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080712-电磁场与无线技术;080717-人工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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