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族大学是青藏高原建立最早的高校,是新中国建校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全国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是青海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青海民族大学艺术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青海民族大学的二级学院。经过近20年建设与发展,已经成为青海乃至西北地区艺术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专业设置
拥有艺术专业硕士一级学位点和中国少数民族艺术学科硕士二级学位点。现有工艺美术、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声乐表演、器乐演奏)、音乐学(师范类)4个本科专业。
国家级特色专业:工艺美术专业
师资力量
师资力量雄厚,青海千人计划人才6名,教授、副教授18名,博士14名,全国著名高校客座教授6名。
2023年考试科目
(一)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
音乐学:专项考试科目为声乐和器乐(分值170分)(考生可选择一项为主项,主项占60%,副项占40%),练耳、乐理(笔试分值100分),视唱(分值30分),满分300分。
(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考试科目
视觉传达设计: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100分),满分300分。
(三)工艺美术专业考试科目
工艺美术:唐卡临摹(分值100分),图案命题设计(分值100分),唐卡比例及人物慢写(分值100分),满分300分。
音乐专业考生考试时不准带伴奏员入场,考生自备U盘(伴奏),也可清唱或独奏;美术专业考生须自带画架、必备的颜料,禁止在卷面上使用定画液、喷剂等胶质材料。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艺术类专业提前录取,其余专业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相应批次录取。
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专业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双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体育教育专业录取时,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特殊情况按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
青海省省份政策(部分)
(1)省级统考范围
2024年起,青海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设置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书法类六个科类。工艺美术(唐卡)专业不再单设科类单独命题考试,纳入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进行统一考试。
(2)直接采用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专业。
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艺术类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安排在相应普通本、专科批次开始前进行,或根据相应高校人才培养要求由高校自主确定安排在普通本科、专科批次进行。
(3)招生录取机制
(一)完善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2024年起,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青海省艺术类专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省级统考合格的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投档成绩,实行以招生院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择优录取,院校平行志愿填报数量为6个。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青海省艺术类专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继续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梯度志愿投档模式。
(二)规范艺术类专业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参考普通类本、专科专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类别、分批次按比例划定。2024年起,本科批次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声乐〈音乐表演〉)、音乐类(声乐〈音乐教育〉)、音乐类(器乐〈音乐表演〉)、音乐类(器乐〈音乐教育〉)、舞蹈类、表(导)演类本科专业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类本科二段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播音与主持类本科专业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类本科二段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科批次艺术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专科批次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2025年新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落地后,根据具体情况对艺术类专业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动态调整。
(三)优化艺术类投档录取分数计算方式。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除播音与主持类外,其余专业平行志愿综合投档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分)×750×0.5+政策性加分,结果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点。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投档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分)×750×0.3+政策性加分,结果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