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
一、培养目标
从2023年起,国家支持以“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代表的高水平高校选拔专业成绩优秀且乐教适教的学生作为“国优计划”研究生,在强
二、选拔对象及方式
主要选拔政治立场坚定,专业基础扎实、乐教适教的理工类专业学生。具体选拔方式为推免选拔和在校生二次遴选。
(一)推免选拔,主要针对已获得2024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方式主要为专业复试。
(二)在校生二次遴选,针对具有
三、招收专业及计划
(一)我校所有理工科相关专业。
(二)推免招生约30人左右,暂定其中本校推免生16人,校外推免生14人。
(三)在校研究生二次遴选具体名额视报名及复试情况进行动态调节。
四、申请流程
(一)推免选拔,即日起至9月26日,有意向申请“国优计划”的推免生填写《
(二)在校生二次遴选,即日起至9月26日,二次遴选类考生填写《
五、考核安排
各学院联合高等教育研究院视学生报名情况,于9月26日前组织分批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以学院通知为准。
六、名单确定
相关学院及高等教育研究院综合考虑材料审查和综合考核的情况,提出入选“国优计划”的建议名单。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在校内公示拟入选“国优计划”的推免生名单,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完成公示后,研究生院按教育部要求提交最终入选名单。
通过推免选拔方式录取的学生须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中选报我校,学院最终将根据接收规模依序发放拟录取通知,最终录取名单将报送教育部
二次遴选类拟录取的在校研究生经公示后,最终录取名单将报送教育部
七、培养管理
(一)培养环节
包括学科专业课程模块+教育教育课程模块(包括教学实践)+学位论文环节:
1.学科专业课程模块:理工科相关学院负责;
2.
3.学位论文环节:由学生所在学科、高等教育研究院共同负责落实。
(二)导师组制
学科专业
(三)先修课程
依托高等教育研究院“
(四)教学实践
依托
(五)学位授予
攻读非
(六)就业激励
“国优计划”研究生享受免国家中小学
探索建立与优质中小学的“订单”培养合作关系,开辟从教服务“绿色通道”,支持“国优计划”研究生与中小学签订就业协议。
八、其他说明
入选“国优计划”的学生存在以下情况的,将被取消入选资格:
(1)在“国优计划”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
(2)未能被
(3)未能在学校规定年限内获得所在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学位;
(4)在获得所在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学位时,未能完成“国优计划”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
(5)出现违法违纪情况。
九、招生咨询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0931-8912168
办公地点: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B304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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