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1〕1号)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招生章程》(2020年5月22日校长办公会批准)等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2.参加2021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简称“学测”),语文、英文、数学成绩均达到前标级(含)以上的高中毕业生(简称“学测学生”)。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学测学生可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填报三个专业志愿,招生专业目录详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对台本科招生专业一览表》(见附件1),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而定。
三、申请程序
1.下载并完整填写以下材料后提交
(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招收台湾免试生申请表》(见附件2)。
(2)《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
注:凡通过台测成绩申请就读我校的学测考生,即视为同意本校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向台湾大学入学考试中心查验、核准考生基本资料及学科能力测验相关档案资料。
2.提交申请材料
(1)台湾地区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考生成绩通知单影印本。
(2)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请各位考生于4月2日前将本条1和2中的所有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邮箱。
3.参加面试
材料初审通过后参加线上远程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选拔程序及录取
1.选拔方式:采用“资料审核+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选拔。
2.录取:经教育部考试中心确认“学测”成绩后,我校招生就业处将拟录取名单报送至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于2021年7月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
五、报名及咨询方式
邮箱:zhaosheng@uibe.edu.cn
电话:(8610)64492178
传真:(8610)64493866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
邮政编码:100029
招生就业处网站:aeo.uibe.edu.cn
学校主页:www.uibe.edu.cn
六、监督机制
1.学校纪检监察处负责全程监督,接受投诉
邮箱:jc@uibe.edu.cn
电话:010-64492163
2.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七、入学及在校期间管理
被录取学测学生请按照规定时间报到。学费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住宿费根据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统一标准收取;学测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往返台湾和北京的旅费及医疗保险等各项费用自理。
八、本简章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对台本科招生专业一览表.doc附件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台湾学生免试入学申请表.doc附件3: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docx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