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内地部分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6〕41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中央财经大学2017年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全称
学校全称:中央财经大学。
二、报考条件
(一)参加2017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考生,且愿意按照内地高校要求完成相应学制学习;
(二)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一)计划总数
10人
(二)招生专业
001金融学
002会计学
003国际商务
004贸易经济
005经济学
006投资学
007工商管理
008法学
009社会学专业经济社会学方向
010文化产业管理
备注:每个专业原则上录取不超过2人。
四、申请
考生请于2017年3月1日至20日期间登录对港免试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并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输入报考基本信息及上传相应材料。
网上预报名后,考生须在2017年3月10日至30日(星期日及香港公众假期除外)到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具体要求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公示。
五、录取
(一)考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核心科目中文、英文、数学、通识的成绩须分别达到3、3、3、2及以上。
(二)学校根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结合考生中学期间学习及其它表现,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并按照“总分优先”的方式确定专业。总分相同时依据专业志愿顺序和数学、英文、中文单科成绩。
六、收费标准
(一)学费5000元人民币/学年;
(二)与内地学生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900元人民币/学年。
如国家调整2017年度本科生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七、学历与学位
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取得规定的学分,即可毕业,颁发毕业证书。修业年限满6年仍不能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毕业生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中央财经大学授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二次修订)》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八、校区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院南路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邮编:100081;
沙河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邮编:102206。
联系部门: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郑老师、樊老师
咨询电话: 010-62288332
传真号码: 010-62289011
电子邮箱:zsb@cufe.edu.cn
学校网址:www.c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