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2017年继续开展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的初审、测试和入选资格认定等工作。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校2017年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计划数不低于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即50人)。招生专业共有10个,考生须按照科类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报考。具体为:
文科:财政学、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财经文秘)、英语(财经英语)、日语(财经日语)。
理科:保险学、经济统计学、经济学、工商管理、投资学。
三、报名条件
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品学兼优、勤奋好学、身心健康的农村学生,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的,可以申请:
(一)符合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二) 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和公布。报名资格由生源地省(区、市)审核。
四、报名要求
考生须登陆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提交材料,不接受现场报名和邮寄材料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4月21日09:00至5月1日00:00
(二)报名要求
考生须根据系统提示和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基本情况和志愿管理信息,并将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上传。报考我校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通过同一报名平台报名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的高校数量不得超过3所。已经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符合条件的仍可报考我校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
上传报名材料的要求如下:
1.《报名申请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生成后下载打印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由中学负责审核相关内容、进行校内公示和签字盖章。往届生或高中期间中学发生变动的考生,高中成绩单需同时加盖原中学公章。
2.相关证明材料:考生上传的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应以高中阶段为主。
3.《诚信承诺书.doc》(点击下载):要求下载打印后考生本人手写签名承诺;
4.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所有上传材料应是清晰完整的扫描件,并按要求在指定位置签字或盖章。缺少材料或材料漏签字、漏盖章者,视为无效。
五、选拔程序
(一)初审:学校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经生源地省(区、市)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分专业进行材料初审,择优确定部分考生参加我校的测试。来校测试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2017年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的4倍。初审结果于5月31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cufe.edu.cn进行公示,并按要求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来校测试资格。
(二)网上确认:获得来校测试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确认参加我校的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同时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和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测试资格的考生,仅可选择一个资格进行确认。具体要求于5月31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三)现场确认:获得来校测试资格的考生须本人于6月10日按要求持有关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四)测试:测试包括综合能力笔试(200分)、专业潜能面试(200分)两个方面,总分400分。测试时间为6月10、11日。
(五)入选资格确定: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测试成绩总分提出入选资格考生建议名单。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和录取要求。入选资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2017年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的1.5倍。入选资格名单于6月20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按要求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六、录取办法
(一)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单报志愿、单独录取,在本科一批开始前完成录取。获得我校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必须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要求参加高考和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二)获得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30分,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我校予以录取。总分不是750分的省份优惠分值不进行折算。
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
浙江省获得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高出省划定的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0分的,我校予以录取。
(三)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按照入选认定的专业录取,并按照要求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七、监督机制
(一)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二)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测试专家,坚持遴选标准,强化业务培训,严明工作纪律,测试专家和考生面试顺序抽签随机确定。测试过程全程录像。来校测试资格名单、入选资格名单和录取名单均按要求进行公示和信息公开,确保公平公正。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核实,严厉查处。
(四)有关省(区、市)应严格审核考生户籍、学籍等信息和资格条件。考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核公示工作。所提交的申请和审核证明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认定资格,并向所在中学、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通报有关情况,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八、联系方式和地址
(一)招生咨询电话:010-62288332(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邮箱:zsb@cufe.edu.cn
(二)纪检监督电话:010-62289024(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邮箱:xxjw@cufe.edu.cn。
(三)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学生处);邮编:100081
九、本简章由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