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促进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我校决定开展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报名、材料初审、测试和资格认定等工作。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不低于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具体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三、招生专业
我校2015年农村学生招生专业共有10个,考生须按照科类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报考。具体为:
文科:财政学、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财经文秘)、英语(财经英语)、日语(财经日语)
理科:保险学、经济统计学、经济学、工商管理、投资学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符合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的高中毕业生,可向我校提交申请材料。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实施区域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和公布。
(二)报名方式
学生本人申请,报名材料经所在中学审核证明。
(三)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具体要求为:
考生登陆教育部2015年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至2015年5月5日24:00点,过期无效。
五、选拔程序
(一)初审:学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学籍、户籍无误的考生,分专业进行材料初审,择优确定部分考生参加我校的测试。来校测试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的4倍。初审结果于2015年5月31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提交所在中学、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来校测试资格。
(二)现场确认:获得来校测试资格的考生须本人于2015年6月12日按要求持有关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三)测试:测试包括综合能力笔试(200分)、专业潜能面试(200分)两个方面,总分400分。测试时间为2015年6月13、14日。
(四)入选资格确定:学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测试成绩总分提出入选资格考生建议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和录取要求。入选资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的1.2倍。入选资格名单于2015年6月20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提交所在中学、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入选资格。
六、录取办法
(一)获得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必须确认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要求参加高考和填报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志愿。
(二)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30分,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我校将予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三)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入选考生按照入选认定的专业录取,并按有关要求进行公示。
七、监督机制
(一)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
(二)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学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核证明工作。申请和审核证明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认定资格,并向所在中学、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通报有关情况。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10-62288332(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周六、日除外)
纪检监督电话:010-62289024(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周六、日除外)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学生处)
邮编:100081
邮箱:zsb@cufe.edu.cn
网址:zs.cufe.edu.cn
九、本简章由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诚信承诺书.doc》(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