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省2021年秋季中职招生管理,规范跨地区招生行为,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度中职(技校)招生任务并开展职业教育“黔匠班”培养工程和专业设置调整等工作的通知》中关于跨地区招生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经各级中职招生管理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批准,拟开展秋季跨地区招生的中职院校(含技工学校)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请据此统筹安排、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一、各生源所在地中职招生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在本辖区内开展秋季跨地区招生院校的组织和管理,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开展。未在名单之列的院校不得开展2021年度秋季跨地区宣传和招生。
二、各招生院校要选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较强的本校工作人员负责招生工作,严禁利用非法中介招生,招生工作要在各地中职招生管理部门的统筹安排下进行。
三、各地各校要严格实施中职招生“阳光工程”,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切实做到阳光招生、廉洁招生、规范招生。
附件:贵州省2021年秋季跨地区招生中等职业教育院校(含技工院校)名单.docx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