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全省招生考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拟评选以下单位、个人为全省招生考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4月4日起至2023年4月11日止。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话、来访、书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院反映和举报公示对象的问题,反映和举报要使用真实姓名、单位、地址或电话。
监督电话:0851-85952835
书信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标路240号
电子邮箱:gzszky@126.com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23年4月4日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全省招生考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拟评选以下单位、个人为全省招生考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4月4日起至2023年4月11日止。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话、来访、书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院反映和举报公示对象的问题,反映和举报要使用真实姓名、单位、地址或电话。
监督电话:0851-85952835
书信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标路240号
电子邮箱:gzszky@126.com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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