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探索与上海市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相衔接的多元录取机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上海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意见》(教学厅函【2016】19号),我校2016年在上海市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具有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诚实守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均可报名参加: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全部合格;
2.具有学习潜力,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的学生。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 招生专业 | 计划 | 备注 | |
| 文科 | 理科 | ||
| 人文社科类 | 20 | 10 | 类内所含专业见附件 |
| 经济管理类 |
| 20 | |
| |
| 30 | |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4月17日—5月5日考生登陆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无需提供。
2.材料审核:学校组织专家组审核考生报名材料。
3.公布审核通过名单:考生可于5月31日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审核。
4.填报志愿:6月24日-26日,资格审核通过且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控制线”的考生,在高考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批次填报
5.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学校文理科招生计划的1:1.5分别确定参加校测的考生名单。参加校测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6.校测
校测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1)网上确认及缴费:6月28日8:00-24:00,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看是否获得面试资格并确认是否来我校参加面试,进行网上缴费,然后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和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缴费金额:100元,收费依据:沪价费〔2002〕008号、沪财预〔2002〕008号、沪教委财〔2007〕38号。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逻辑推理、表达理解能力、创新思维、综合素质等内容。
7.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1)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高考成绩(满分600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300分)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如下:
9门科目等第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9
(3)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及专业:
将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各专业计划数及考生专业志愿确定预录取名单。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成绩预录取,如高考成绩相同,文科按语文成绩预录取,理科按数学成绩预录取。
预录取名单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方正式予以录取。正式录取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上海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上海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录取。
四、监督约束机制与申诉渠道
1.
2.我校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面试在标准化教室进行,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备查。
3.如果考生对
五、其他须知
1.对在“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有违规行为的学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2.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对考生和家长作任何形式的承诺。
3.学校严禁中介机构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4.咨询电话:021-66134148投诉监督电话:021-66132857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6:30
六、本简章解释权属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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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含专业 | 培养院系 |
| 人文社科类 | | 社会科学学院 |
| 经济管理类 | | 图书情报档案系 |
| | | 机电工程与 通信与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环境与 生命科学学院 上海 社会科学学院 图书情报档案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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