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剩余计划统计表(点击链接查看)
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剩余计划统计表(点击链接查看)
关于公布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艺术类本科批剩余计划和填报“征集志愿”有关事宜的说明
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现就公布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剩余计划和填报“征集志愿”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考生填报志愿前,须在志愿填报系统中认真阅读《考生填报高考志愿须知》。各院校(专业)的选科要求、报考资格、体检要求、语种、学制、学费和其它相关要求,请查阅各高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备注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征集志愿”实行网上填报,艺术类本科批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两个阶段均实行剩余计划“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每批次均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投档原则与原批次相同。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征集志愿”设批次服从志愿。符合条件、不受志愿兼报限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公布的剩余招生计划及相关填报要求填报“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按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执行,相应批次原报志愿无效。录取原则、录取控制分数线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变。
三、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征集志愿”填报时间:7月19日8:00—12:00。志愿填报系统(网址:https://gkzy.lnzsks.com)将在征集志愿规定截止时间准时关闭,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