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幼儿园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和县公办幼儿园劳务派遣制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2.热爱教育事业,具备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符合《2023年和县公办幼儿园劳务派遣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人员。
7.和县公办幼儿园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劳务派遣制编外
8.具有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7日(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请关注马鞍山市新华
2.报名地点:和县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和县
3.报名者须提交:
(1)本人签名确认的《2023年和县公办幼儿园劳务派遣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
(3)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4)本人签名确认的《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三,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4.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5.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否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6.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应不小于2:1,不足2:1的,根据实际报名情况上报至考试领导小组,并研究决定是否进行相应调整。
7.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主要为:审查考生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证书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真实有效。
2.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若发现一切违背招聘的原则及资格等相关事宜,将一律取消该考生的考试或聘用等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具体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2)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幼儿教育公共知识、专业知识(含教学设计);
(4)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5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笔试成绩将在马鞍山市新华
2.面试
(1)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
(3)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等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3.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要求(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为考试最终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最终成绩最后一名如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聘用。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马鞍山市新华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不参加体检、考察,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五)公示、聘用与待遇
1.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和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和马鞍山市新华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合同,工资待遇参照《关于印发 〈和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试行 )〉的通知》(和编办字〔2020〕16号)规定的“待遇保障”执行。
3.正式聘用后,因违反单位效能建设,视情节依规依纪予以追责问责。对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或者确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招聘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按照面试人数和招聘岗位数规定比例进入面试环节而未录用且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人员,将全部纳入和县公办幼儿园教育系统后备人才库,有效期限1年。因辞职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在履行必要程序后予以录用。
2.本《公告》由和县教育局及马鞍山市新华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
4.招聘工作全程接受
5.报名咨询电话:(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0555-5312356 (马鞍山市新华
0555-5312256 (和县教育局人事股)
6.监督举报电话:(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0555-5331763 (和县教育局纪检室)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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