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的相关规定,我校2014年继续招收外语类保送生。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保送条件的外国语中学须获得我校2014年保送生推荐资格;
(二)被推荐考生具备教育部规定的外语类保送资格,德、智、体全面发展,外语水平突出,学习成绩在所在中学名列前茅;
(三)考生应为应届高中毕业生,语种为
二、申请程序
(一)我校根据外国语中学生源质量确定中学推荐资格。
(二)网上报名
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凭我校下发的推荐验证码登录
考生撰写《个人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理由、爱好特长、学习能力、未来规划等,字数不超过1500字。《个人申请》要求由考生本人手书。
报名系统内下载并打印《中学推荐信》,由中学负责填写学习成绩、评语和推荐意见,并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
可以体现考生情况的其他材料(仅限高中阶段)。
(三)申请材料以《保送生报名登记表》为封面
三、选拔程序
(一)材料初选
初选主要通过考察考生的平时成绩、获奖情况、特长爱好、专业兴趣和参加
(二)选拔
初选入围考生参加2013年12月14-15日在我校举办的保送生选拔
(三)确定资格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保送生选拔
(四)复审录取
我校将在教育部公示的2014年保送生资格名单中复审预录考生的保送资格。未在公示名单内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复审时如发现考生提供的个人资料作假,我校将不予录取,并向考生所在中学进行通报。
(五)高考报名及体检
保送生按规定参加2014年高考报名和体检。体检合格者,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四、测评及监督机制
(一)学校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的监督下,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
(二)保送生预录名单须由考生所在中学、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给予公示。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属实。
(三)保送生入校后,应将个人档案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届时我校将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和纸介质档案审核工作,如发现考生及中学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及所在中学三年内的保送生推荐资格。
五、工作时间表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0日-11月30日。
(二)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2月5日前(以我校接收时间为准)。
(三)网上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13年12月9日后。
(四)保送生选拔
六、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www.rdzs.com
电子信箱:zsb@ruc.edu.cn
联系电话:010-62511156
监督电话:010-62511075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招生办公室(知行F楼六层)
邮政编码:100872
七、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
二〇一三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