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的有关规定,2021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通过综合评价方式进行选拔。具体办法如下:
一、申请资格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2.参加当年度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总成绩达到顶标级,且语文、数学、英文科目均达到顶标级,报考理科试验班类专业自然科目须达到顶标级,报考社会科学试验班专业社会科目须达到顶标级。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照我校相关类别往年招生规模确定,最终录取人数视申请者的人数和水平确定。
招生专业为理科试验班类、社会科学试验班。
具体招生专业及培养方向如下:
招生专业名称 | 培养方向 |
理科试验班类 | 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业工程、金融学(金融工程)、经济统计学、能源经济、会计学、工商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信息安全、统计学、华罗庚数学实验班、应用物理学、核物理、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空间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 |
社会科学试验班 | 知行文科试验班、经济学、行政管理、英语、翻译、德语、法学 |
注:(1)申请人可在招生专业中选择1项作为自己的专业志愿。(2)我校实行大类招生、大类培养,二年级进入专业学院学习、确定具体培养专业,各招生专业所对应的培养方向以最终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三、申请方式
申请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的扫描件,面试报到时须提供原件核验。
申请材料列表:
1.申请表(附件1),请同时发送word版本和签字的扫描件;
2.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影印本;
3.台湾居民身份证影印本;
4.所在高中学生证;
5.2021年学测成绩通知单影印本(含报名序号,须加盖所在高中公章或经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中心确认);
6.高中三年成绩单(包括成绩说明),须加盖所在高中公章;
7.两封有关申请人学习能力、综合素质的推荐信;
8.有关申请人学习能力、综合素质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非必需);
9.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附件2),请考生如实填写,本人签字后发送扫描件。
2021年3月1日—3月14日我校接收申请,请申请人将申请材料的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读)于3月14日24点前电邮至zsbgs@buaa.edu.cn, 电子邮件标题为“2021年台湾学测生申请材料-姓名”;申请材料电子版请按“序号-文件名-姓名”命名,方式如下:
1.申请表word版(命名为“1-申请表-姓名”);
2.申请表(签字扫描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身份证、学生证、“学测”成绩单、高中三年成绩单、推荐信、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其他材料(电子版依次合并为同一pdf文档,命名为“2-申请材料-姓名”);
收到申请材料后,我校将回复邮件确认(无需邮寄纸版材料)。
四、选拔及录取办法
我校将根据报名材料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报名要求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考核的申请人名单。
通过初审的申请人于2021年4月上旬参加远程综合测试考核,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的考核成绩予以评定,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将作为评分的重要参考,具体安排我校将另行通知。
考生的远程综合测试成绩合格线为总分的70%,我校将根据申请人的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北航招生信息网(http://zs.buaa.edu.cn)公示。公示无异议,学校将拟录取名单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及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联招办统一办理入学录取手续,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选拔费用
我校不收取任何申请、测试费用。
六、学费和住宿费
台湾学生的学费与大陆学生相同,学生原则上与大陆学生同住,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收取,与大陆学生相同。
七、学生管理与升学就业
学生入校后,学习及管理遵照我校大学生相关规定。学生可依据学校相关政策确定具体专业方向、申请转换专业等。学校将尽力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帮助,以便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台湾学生本科毕业后可在大陆继续读研或直接就业。
八、其他
除本简章规定的情形外,我校仍通过港澳台侨联合招生考试录取台湾学生。
本简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3
咨询电话:(8610)82317695
咨询邮箱:zsbgs@buaa.edu.cn
网址:http://zs.buaa.edu.cn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