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3年。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以其入学当年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制为准。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1、法学院、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商学院、日本研究院国际政治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专业联合培养项目、外国语学院英语语言文学专业联合培养项目、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国际关系专业联合培养项目、经济学院区域经济学专业联合培养项目为2年学制;
2、数学科学学院应用数学专业联合培养项目学制为2.5年。
3、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为3年学制。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其余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相关最新文件执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考生须随时关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招生院(所)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注: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专业联合培养项目、外国语学院英语语言文学专业联合培养项目、经济学院区域经济学专业联合培养项目、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国际关系专业联合培养项目是南开大学和格拉斯哥大学的联合培养项目。数学科学学院应用数学专业联合培养项目是南开大学和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的联合培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