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说明
中国银行是教育部认可的中央部属高校(名单附后)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可为140所中央部属高校(含分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预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服务,用于支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一、贷款额度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国家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贷款期限
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剩余年限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三、贷款利率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BP)执行。
四、贷款申请
申请贷款学生可在入学前或入学后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提交贷款申请。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学生证或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2.本人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
3.经学生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见附件2)。
五、贷款发放
中国银行将根据合同规定,按学年及时将贷款金额中学费、住宿费部分划入学校指定的账户,将生活费部分划入学生在中行开立的个人账户。
六、贷款贴息
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所发生的全部利息由财政安排专项贴息资金给予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及贷款逾期后产生的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须在申请贴息起始日20个工作日之前,提供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明等证明资料,向原所在高校提出继续贴息申请。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可申请休学贴息。
七、贷款偿还
1.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可享受60个月的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只需还息无需还本。
2.有条件的借款学生可在中国银行经办网点和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提前偿还贷款。
办理流程
可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或通过所在高校及对应中行经办机构网点(名单见附件1)完成办理。
如有更多疑问,可拨打95566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