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重庆大学体育运动开展,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2020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综合素质全面、运动成绩优秀、有良好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
足球、篮球、田径(跨栏、跳远、铅球)、网球。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总数不超过64名,各项目招生计划如下:
说明:
各项目根据测试成绩并结合运动队建设需求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其中,参加“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以下简称“一级文化统考”)的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13名(网球项目无一级运动员招生计划);参加文化课高考的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A类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20名,宁缺毋滥。
三、报名条件
符合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招生项目报名条件之一:
(一)足球、篮球项目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自高中入学年度9月1日起至2020年2月27日止)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两名的主力队员。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自高中入学年度9月1日起至2020年2月27日止)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且入选最佳阵容者。
(二)田径项目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自高中入学年度9月1日起至2020年2月27日止)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且其中须至少有一次比赛成绩达到其报考小项的报名成绩标准者(以比赛成绩册为准)。各小项报名成绩标准如下:
田径项目 | 小项 | 报名成绩标准 |
跨栏 | 男子110米 | 16.22秒(电计) |
女子100米 | 15.74秒(电计) | |
跳远 | 男子 | 6.85米 |
女子 | 5.20米 | |
铅球 | 男子 | 13.60米(7.26千克) |
女子 | 12.50米(4千克) |
(三)网球项目
1.网球项目无一级运动员招生计划。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可按照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进行网上报名、专项测试、合格认定和录取。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自高中入学年度9月1日起至2020年2月27日止)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单打前三名者(双打名次无效)。
说明:
①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统一测试,则考生须参加相应项目的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②考生所持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③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9年12月31日8:00至2020年1月9日20:00期间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前,考生须将以下材料扫描后在报名系统中“附加材料”栏上传,并确保清晰、真实、完整,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者报名无效,不得参加测试。
1.《重庆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报名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籍所在中学校级公章)。
2.《重庆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见附件1)。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查询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资料截图。
4.考生本人身份证、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参赛秩序册(首页、目录、本人页)、参赛成绩册(首页、目录、本人页)、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比赛获奖证书等运动成绩证明材料。
5.足球、篮球项目考生须按要求上传其相应比赛中作为主力队员的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2),否则报名无效,不得参加测试。
说明:
一级(含)以上运动员须在报名系统“附加材料”栏中确认是否参加一级文化统考。参加者须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和地点报名并参加考试,有关要求和流程参看国家体育总局和考试承办单位的相关规定。未参加一级文化统考的考生,按照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进行专项测试、合格认定和录取。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结果将于2020年1月20日以后在报名系统中查询,未在网上报名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测试。
2.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2020年1月21日至2月9日期间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参加考试并完成网上缴费(无现场缴费或其他缴费方式)。
3.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请于2020年2月24日起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三)现场确认
确认参加考试并完成缴费手续的考生须持准考证于2020年2月28日到重庆大学A区体育馆进行现场确认。
田径项目现场确认时间:2月28日9:00-12:00
球类项目现场确认时间:2月28日9:00-12:00、14:00-16:00
现场确认地点:重庆大学A区体育馆(A校区后校门旁)
现场确认时须校验及提交以下材料:
1.校验考生本人身份证、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比赛获奖证书、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
2.校验测试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原件(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的考生均须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提交网上报名系统中所有报名材料的复印件。
五、测试安排
(一)专项测试安排
项目 | 测试时间 | 测试地点 |
田径 | 2月28日下午13:00时开始 | A区思群广场 |
足球 | 2月29日全天 | A区思群广场、B区足球场 |
篮球 | A区体育馆 | |
网球 | 2月29日-3月1日 | 虎溪校区网球馆 |
(二)专项测试内容
1.足球、篮球项目:按照前场、后场、门将、中锋、非中锋各小项分别进行基本技术、身体素质、实战能力测试,依据综合成绩择优确定合格考生资格。
2.田径项目:依据测试成绩及我校各项目急需程度择优确定合格考生资格。
3.网球项目:进行实战比赛,依据实战比赛成绩择优确定合格考生资格。
以上各项目具体测试办法及评分标准,我校将于公布资格审核结果时一并公布。
六、合格认定及录取要求
学校根据专项测试成绩、招生计划及运动队各项目急需程度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宁缺毋滥。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合格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正式成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合格考生。
1.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且参加一级文化统考考生合格认定及录取要求:专项测试成绩优秀,一级文化统考成绩达到240分方可录取。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13名。
2.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且参加文化课高考考生合格认定及录取要求:
A类:专项测试成绩优秀,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方可录取。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20名。
B类:专项测试成绩良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录取。
说明:
①足球、篮球项目依据前场、后场、门将、中锋、非中锋各小项专项测试成绩和招生计划单独排序和录取。
②国家一级运动员、国家二级运动员依据专项测试成绩和招生计划统一排序和录取。
③本科批次合并以及实施综合改革的省市,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
七、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
1.合格考生须按照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完成本省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申报和认定手续,凡未取得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资格认证者我校不予录取。
2.合格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并在其生源所在地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报考志愿栏指定位置填报我校。
3.合格考生须于6月25-30日登录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cqu.edu.cn)“网上报名系统”补填高考信息,专业志愿栏必须填报5个有效志愿(不能空缺或重复),否则视为放弃专业选择资格,由学校进行专业安排。
4.专业安排:
①学校根据各项目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参考专业志愿和文化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②合格考生原则上只能在生源所在地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选择专业志愿(实施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其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否则造成不能录取等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负。
③拟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组织的普通高校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且达到合格标准。
八、复查复测
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凡复查复测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照规定公布上报,情节严重者,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其它
1.重庆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及录取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在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联系纪检监察办公室,联系方式:023-65103501,cqujw@cqu.edu.cn(仅限投诉举报)。
2.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学校相关规定,取消考生的认定及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中学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已经入学的,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录取进校的高水平运动队学生自动成为重庆大学高水平运动队队员,须接受所在院系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服从运动队的管理。
4.本简章由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5.本简章公布后,若教育部(或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相关政策有调整,学校将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23-65102371、65102370
电子邮箱:zhaosheng@cqu.edu.cn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