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复合型人才,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招生计划不超过200人,招生专业及分专业计划如下表。
专业名称 | 所属学科 门类 | 所属本科专业类 | 招生计划 |
0-6 | |||
0-8 | |||
0-16 | |||
0-8 | |||
0-20 | |||
0-16 | |||
0-14 | |||
0-6 | |||
0-8 | |||
经济与 | 0-16 | ||
0-16 | |||
0-10 | |||
0-16 | |||
0-8 | |||
0-8 | |||
0-8 | |||
0-16 |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申请人数及生源质量情况适当调整。
三、报名条件
1.申请人须为
2.申请人限报1个专业。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报考专业应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各招生专业限报条件详见附件1。
3.各专业对申请人的身体条件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2日至5月28日。
(二)报名方式
第二学士学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注意:扫描件需清晰可辨。所有申请材料无需提交纸质版,不接受线下报名。
五、选拔方式
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另行通知。
审核通过者进入考核环节,考核采用面试形式,其中
六、录取办法
学校将根据申请人的本科学业成绩和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经公示无异议后,于2023年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报到
已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或报到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培养和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须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开展毕业论文(设计)。
2.第二学士学位生的学生资助、收费等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各项收费标准以学校信息公开网收费公示为准。
九、毕业和派遣
1.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2.学生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颁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3.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十、联系方式
本科招生电话:0510-66618590
官方微信公众号:
十一、其他
1.申请人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2.学校从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3.本简章若有与教育部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则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4.本简章由
2023年5月18日
附件1: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门类 | 专业类 | 限报条件 |
1 | 082702 | ||||
2 | 080905 | ||||
3 | 080704 | ||||
4 | 080601 | ||||
5 | 080801 | ||||
6 | 080901 | ||||
7 | 080906 | ||||
8 | 081302 | ||||
9 | 100701 | 无 | |||
10 | 020401 | 无 | |||
11 | 120201 | ||||
12 | 040104 | ||||
13 | 040107 | ||||
14 | 050101 | 无 | |||
15 | 130202 | ||||
16 | 130206 | ||||
17 | 030101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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