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结合考生材料情况,现增补2名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日期为5月26日起至5月31日止。
根据《国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
招办电话:025-58731378,
传真:025-58731333;
监督举办电话:025-58731002。
根据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结合考生材料情况,现增补2名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日期为5月26日起至5月31日止。
根据《国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
招办电话:025-58731378,
传真:025-58731333;
监督举办电话:025-58731002。
扫码下载APP
手机扫一扫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