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专业名称及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数 | 可报考专业 |
1 | 100703 | 临床药学 | 2 | 19 | 临床医学类、护理学类 |
2 | 120401 | 公共事业管理 | 2 | 19 | 不限专业 |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心健康。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对复查不符合学校体检要求和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获得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本校、外校应届毕业生;近三年获得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本校、外校往届毕业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考生登录徐州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徐州医科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生报名表》(见附件),于2023年6月21日17:00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书面申请材料以EMS方式邮寄至徐州医科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周老师,联系电话:0516-83262666,83262045。信封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同时须将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sb@xzhmu.edu.cn,电子邮件标题为“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申请材料”。(**为申请人姓名;逾期将不再受理)。
具体申请材料如下:
1.徐州医科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生报名表;
2.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本科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资格审核与专业面试
1. 资格审核:学校对报名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进入专业面试,面试学生名单将在徐州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2. 专业面试
(1)面试形式:待定。
(2)面试时间:暂定2023年7月24日。
(3)面试内容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着重考查学生的英语水平、学习态度、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思想道德品质等。
临床药学专业:着重考查学生的英语口语水平、学习态度、学习能力、药理学基础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思想道德品质等。
3.录取:学校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择优进行录取。
五、报到与培养
1.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2023级本科新生报到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
2.未能在应报到日期截止后的两周内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和中途退学的学生,学校依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回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手续。上级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六、学籍管理与就业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
2.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不安排专业实习。我校针对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并严格执行。
3.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如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如毕业时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发给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4.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根据相关文件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5.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其他学籍管理工作方面均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6.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七、收费标准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与相应专业本科生同样标准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按学年收取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徐州医科大学入学须知》为准。
八、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516-83262666、83262045
2.纪委监督电话:0516-83262246
3.学校地址:徐州市铜山路209号邮政编码:221004
4.电子邮件:zsb@xzhmu.edu.cn
5.学校本科招生网址:http://zsb.xzhmu.edu.cn/
招生简章中内容如有与教育部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政策及规定精神不一致的,从其规定。未尽事宜,由徐州医科大学教务处本科招生办公室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