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各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最终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南京工业大学关于综合评价招生的友情提示
1.志愿填报
经我校面试考核后入选合格且高考分在江苏省2023年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以上(含)的考生可以填报我校的综合评价招生志愿。
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普通类提前批次“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其专业志愿须在公布的专业中选择(可以与综评报名时填报的专业志愿不一样),且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志愿。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即视为放弃相应的综合评价招生资格。
2.招生录取
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普通本科批次之前进行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我校入选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志愿及我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一次性全部投档。进档后我校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招生计划和选考科目要求择优录取,录满规定计划为止。
3.录取时的同分比较
当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择优录取。
4.其他说明
(1)综合分具体计算方法为:
综合分=[(高考成绩÷高考满分)×0.6+(学校考评分÷学校考评分满分)×0.4]×750(学校考评分满分200分)
(2)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录取均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普通本科批次之前进行,如果万一没被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录取,也不影响考生后续普通本科批次其他志愿的录取。故,“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是为符合条件的考生多提供了一次上南京工业大学的机会。
(3)通过“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录取的考生,进校后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批次录取的考生同样的转专业政策。
(4)为了增加被我校录取的机会,各位考生还可以在普通本科批次填报我校相应科目类的院校专业组,比如历史不限组111002、物理不限组111006、物理化学组111009、物理(化学或生物)组111010;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的两个院校专业组(111007、111008)也值得大家关注填报。
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填报南京工业大学的“综合评价招生”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