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
一、招生专业
专业组 | 招生专业 | 招生对象 | 学制 | 学历 | 招生 计划 (人) | 考试科目 |
A | 听障考生 | 四年 | 本科 | 25 | (一)语文 (二)数学 (三) (四)素描 (五)色彩 | |
听障考生 | 25 | |||||
B | 听障考生(有残余听力,有一定听说能力) | 1 | (一)语文 (二)数学 (三) (四)听写朗读(面试) | |||
C | 视障考生 | 2 | (一)语文 (二)数学 (三) | |||
视障考生 | 1 | (一)语文 (二)数学 (三) (四)音乐技能(面试)(声乐或器乐) | ||||
D | 孤独症(自闭症) | 1 | (一)语文 (二)数学 (三) (四)物理 (五)跟班试读 | |||
E | 听障(仅限江苏考生) | 25 | (一)语文 (二)数学 (三) (四)物理 |
注:
1.招生对象为符合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持有残疾证明的听力残疾、视力残疾或轻度精神残障的考生。
2.不同专业组之间不得兼报。E专业组仅限江苏考生报考,考生不得兼报我校残疾人单招其他专业组。
3.A专业组两个专业考试内容一致;C专业组兼报
4.对于孤独症(自闭症)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均为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办法:
(1)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参加全国高考统一报名,具体方法是: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本人户口所在市、区(县)招生办参加2023年全国高考统一报名,取得2023年高考考生号(14位编码);
(2)考生获取高考考生号后,按通知要求在
2.报名时间:
(1)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1月19日9:00—2023年2月28日21:00(2月28日21:00起将无法注册报名,只能修改报名材料);
(2)学校审核:2023年3月1日9:00—2023年3月10日21:00(可登录查看审核状态,未通过者请及时修改报名材料,3月10日21:00起将无法修改);
(3)确认是否参加考试:关注我校招生网,时间另行通知;
(4)打印准考证:关注我校招生网,时间另行通知。
我校单招考试报名上传材料均须为原件,包括:
(1)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签字盖章);
(2)高中毕业证书原件(或应届高中毕业生证明);
(3)残疾证(所有页面)、身份证(正反两面)和户口本原件(考生本人所在页面);
(4)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原件(所有页面);
(5)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片
注:
(1)报名时请考生务必将本人的高考考生号(14位编码)填写准确,否则我校无法办理录取手续。
(2)上传电子版材料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模板。
3.报名程序:考生网上报名→学校审核→查询结果并确认是否参加考试→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按时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2023年4月8日。
2.考试地点:
3.如因疫情原因改变具体考试方案、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有关考试情况说明
1.考试分值:各考试科目分值均为100分。
2.考试用时:
(1)语文、数学、
(2)素描、色彩:考试用时为每门120分钟。
3.
(1)听写(提供一段内容为标准普通话,文字在200字左右的语音视频,考生在10分钟之内书写出来。语音视频播放三遍,语速为160-180字/分钟)
(2)朗读(提供一段200字左右的短文,字体为仿宋,字号为四号,要求考生用标准普通话,在5分钟内朗读完毕。)
4.
(1)面试内容为声乐或器乐,考生自主选择其中一项;
(2)声乐面试要求:考生自选1首美声或民族唱法风格类型作品,现场演唱,考生须自备MP3格式纯
(3)器乐面试要求:考生自选一种民族或西洋类型乐器,现场演奏作品1首,考生须自备除钢琴以外的乐器,面试现场不允许伴奏。
5.素描、色彩考试说明:
考生按照试题要求,依据所提供的图片,完成素描、色彩考试作品。
试卷纸为四开画纸(考场提供),
6.对于孤独症(自闭症)的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排名先后,安排两周左右的跟班试读,由培养学院给出试读鉴定,即是否具备
五、录取原则
1.计分办法
(1)
(2)
(3)
(4)
(5)
2.录取规则
考生必须选择五个专业组中的一个报考,不得兼报不同的专业组。对于同一专业组中兼报两个专业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考生的专业志愿,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
3.考生查询分数后,请拟预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传确认函至我校报名系统,否则视为本人放弃录取资格。
4.凡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我校将于2023年8月上旬签发并邮寄录取通知书。
5.因考生本人原因被两所(含)以上学校录取,入校报到后无法注册学籍的,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后果。
6.体检要求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不能录取的专业:
六、录取后有关事项
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按学校规定到校报到注册后,即取得正式学籍,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管理。按规定学制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享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同等待遇。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精神,我校对入学的残疾学生实行免收学费政策。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
邮政编码:210038
联系电话:025-89668111 025-89668222
学院网址:www.njts.edu.cn
电子信箱:zjb@njt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