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基本情况
院校全称:
院校代码:13990(国标) 1816(江苏省)
院校性质:省属民办普通类高等院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校 址:福建路校区:南京市鼓楼区铁路北街128号
桥头校区:江苏省镇江市桥头(南京市东郊312国道旁)
院校简介:
学院依托
二、招生计划
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保持数量稳定的原则,根据学院办学条件、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15年
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院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三、录取规则
1.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2.设置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当地考试院相关政策执行;设置传统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学校一志愿不满时,方接受二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
江苏省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计算录取分,考生报考我校两门选修科目
3.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专业志愿按“分数级差”的方式录取,第一至第二专业志愿级差分为2分,第二至第六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分均为1分,末志愿与服从专业调剂志愿之间的级差分为1分。当投档分相同时,则按数学、语文两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若仍相同,则分别按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逐一进行专业排序,直到分出差异为止。
4.
5.我院各专业选考科目组要求及录取信息以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四、收费标准及助学措施
1.学费标准:14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标准:1100-1500元/生•学年。(桥头校区)
3.
五、其他说明
1.学生一、二年级在桥头校区就读,三、四年级在福建路校区就读。
2.学生毕业须达到学校
3.全院各专业优秀学生可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根据本人兴趣和意愿在全校范围内提出转专业申请,一年级末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0(加权平均成绩80分)以上且在原专业年级排名列前20%,达到相关专业基本要求者,二年级起转入新选择的专业学习。
4.我院实行对录取在
(转专业办法详见学院网站http://hs.nufe.edu.cn)
5.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颁发
6.本章程如与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六、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时,我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七、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25-83495939、83495804、0511-87762092
监督电话:025-86718706
电子邮件:qiaotouxiaoqu@sina.com 网址:http://hs.nufe.edu.cn
八、本章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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