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加强我校学生艺术团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校
一、 报名条件
凡符合国家规定条件,2000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具有器乐、声乐、舞蹈和话剧
二、 招生类别及拟公示合格考生人数
2020年我校将根据艺术团发展的需要,按管乐、声乐、民乐、舞蹈话剧四个大类进行招生。招生计划数为10人,拟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20人。各大类及单项人数分布如下:
类 别 | 项 目 | 拟公示合格考生人数 |
管乐类 需有高中阶段参加乐团经历。(以学校或相关乐团证明为准,如有获奖请一并提供) | 高音单簧管 | 0-1 |
大管 | 0-1 | |
圆号 | 0-1 | |
小号 | 0-2 | |
长号 | 0-1 | |
打击乐(排鼓) | 0-1 | |
中音萨克斯 | 0-1 | |
中音号 | 0-1 | |
声乐类 需有高中阶段参加合唱团的经历,或在省级(含)以上声乐或合唱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有钢琴演奏基础者优先。(以学校证明、获奖证书为准) | 男高音 | 0-1 |
男低音 | 0-1 | |
女高音 | 0-1 | |
女中音 | 0-1 | |
民乐类 | 竹笛 | 0-1 |
琵琶 | 0-1 | |
柳琴 | 0-1 | |
舞蹈话剧类 | 话剧 | 0-2 |
舞蹈(女) | 0-2 |
备注:1、2020年我校不单独招收钢琴专业特长生;2、打击乐视校乐团实际需要分配至交响乐团、管乐团或民乐团;3、根据乐团需要和生源情况,实际公示合格考生人数可小于拟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上限。
三、 选拔程序
选拔程序包括:网上报名、材料审核、文化课
1.报名
进入“
2.材料审核、缴费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实、缺失等,则视为不合格,审核结果预计于2020年2月28日在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通过“
3.文化课
文化课
文化课
4.艺术水平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不在有效期内,可携军人及武警人员证件、户口本与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护照替代)、艺术水平
5.艺术水平
项目 | |
管乐(木管、铜管) | 1.现场独奏乐曲一首(5分钟以内);2.五线谱抽签视奏 |
打击乐(排鼓) | 1.现场独奏乐曲一首(5分钟以内);2.五线谱抽签视奏 |
民乐 | 1.现场独奏乐曲一首(5分钟以内);2.五线谱抽签视奏 |
声乐 | 1.演唱歌曲两首,其中一首必须清唱,另一首如需伴奏,则需自带无通讯功能的放音设备(两首歌曲共限时5分钟);2.一升降以内五线谱视唱;3.单声部和二声部旋律模唱(二声部模唱低声部) |
舞蹈 | 古典舞或民族舞作品一个(限6分钟内),需自带无通讯功能的放音设备 |
话剧 | 话剧小品、朗诵作品各一个(两个作品共限时8分钟) |
注意事项:所有考生无需背谱。自选曲目如果超时会被叫停,但不影响成绩评判。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作为放音设备。
6.优惠政策认定及公示
(1)对于入围艺术水平
(2)高考文化课录取成绩要求:不低于我校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江苏考生不低于我校在该省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12分)。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该优惠条件调整为: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含);浙江、北京、天津、山东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该省市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70分(含);海南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海南省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50分(含)。
(3)严格按照招生项目录取,若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项目拟公示合格考生人数,则取消剩余名额,不进行类别或项目间的名额调剂。如遇艺术水平
(4)资格公示: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高水平艺术团候选人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进入公示名单的合格考生,在签订《
考生需参加2020年高考,并在相关批次以我校为第一志愿。具体优惠政策以最终认定的协议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网站发布的有关通知。
7.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高水平艺术团合格考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四、相关政策
公示合格考生的高考成绩如达到我校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投档线,则将满足第一志愿专业;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投档线,但在优惠录取认定范围内,则将根据其高考成绩调剂录取。高考体检等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五、 其他
我校高水平艺术团
对于实行高考改革相关省份,考生报考我校相关专业时,应符合相应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本次艺术团招生选拔工作,在学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小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学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批准。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监察处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六、 联系方式
1.
咨询电话:021-34200000传真:021-34207255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邮编:200240
招生网站:http://admissions.sjtu.edu.cn
2.
咨询电话:021-34205116
3.咨询时间: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15日8:30—16:30
2020年2月20日至2月23日8:30—16:30
2020年2月24日8:30—12:00
4.
七、本简章解释权属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