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的有关规定,为选拔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推动学校体育运动的开展,结合上海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2021年我校继续进行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收项目及计划
A类:篮球、乒乓球、游泳、田径
B类:网球、羽毛球
C类:足球
招收的运动项目及计划
项目 | 招生计划 | 招生专业 |
男子篮球 | 5 | 传播学 |
女子篮球 | 5 | 传播学 |
男子乒乓球 | 2 | 国际经济与贸易或传播学 |
女子乒乓球 | 4 | 国际经济与贸易或传播学 |
男子游泳 | 3 | 国际经济与贸易或传播学 |
女子游泳 | 3 | 国际经济与贸易或传播学 |
田径 | 3 | 传播学 |
女子网球 | 3 | 国际经济与贸易或传播学 |
男子羽毛球 | 3 | 国际经济与贸易或传播学 |
女子羽毛球 | 3 | 国际经济与贸易或传播学 |
男子足球 | 7 | 限校本部专业 |
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计划不超过41人,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二、报名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
2.各项目报名要求如下:
篮球: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考生;不接受在中国篮球协会注册及曾经注册过的运动员报名。
乒乓球: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考生;不接受参加过中国超级俱乐部联赛、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比赛、全国运动会(预赛、决赛)、全国乒乓球锦标赛(决赛)的考生报名。考生需在高中阶段获得过省级乒乓球比赛单打前两名,或全国中学生乒乓球比赛单打前六名,或世界中学生乒乓球比赛单打前八名。
游泳: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考生;只招收参加全国统考100米或2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200米个人混合泳项目的考生。不接受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过或正在注册的以及曾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职业俱乐部、行业体协(不含学生体协)、企业参加过限制性比赛的运动员报名。限制性比赛包括: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夏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冬季游泳锦标赛、全国游泳冠军赛、全国游泳锦标赛、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16周岁以上国际性游泳比赛等。
田径: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考生;只招收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径赛项目考生;不接受参加过全国运动会及其积分赛事,全国田径锦标赛(含室内赛、越野赛、竞走赛、半程马拉松),全国田径分区赛、冠军赛、大奖赛及总决赛,全国田径项群赛(包括短跑、跨栏、跳跃、中长跑、投掷等项群赛)的运动员报名。
网球(不含软式网球):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考生,初审原则详见附件1。
羽毛球: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考生,且在高中阶段获省级比赛单打前两名或全国中学生羽毛球比赛单打前六名;不接受15岁(含,以出生年月日为准)以后在国家体育总局或中国羽毛球协会注册过的运动员、有国际羽联排名的运动员以及在入学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市、俱乐部、行业体协、企业或以个人身份参加(报名)下列比赛之一的运动员报名:
(1)全国运动会(含预赛、预选赛、资格赛、积分赛等属于全运会名义的比赛);
(2)中国羽毛球协会主办的全国青年羽毛球锦标赛(含)以上赛事;
(3)国际羽联、洲羽联举办的国际赛事。
足球: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考生。
三、报名办法
进入“上海交通大学报名系统”(点击进入)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按系统提示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后打印申请表。在申请表上加盖考生所在单位公章后进行扫描上传并提交(扫描内容须清晰可辨,如因扫描文件不符合要求或上传资料不全而导致影响资格审查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所填报的运动员等级应是考生所获得的与所报考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的最高运动等级。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考生须上传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 (http://ydydj.univsport.com/)打印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资料扫描件。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中午12时。报名纸质材料无需邮寄。
报考篮球项目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注明场上位置;报考田径项目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注明小项;报考足球、游泳项目的考生须同时在我校及国家统考报名系统中报名,报名时需注明足球项目场上位置或游泳项目测试泳姿及距离,且填报的足球项目场上位置或游泳项目泳姿及距离与实际测试内容须一致。
四、选拔程序
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应经过资格审查、文化课考试(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足球)、体育专项测试(足球、游泳项目参加全国统测)等程序。
1.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上传要求的报名材料扫描图片。学校将对报名考生材料进行初审并确定初审合格名单;根据各项目的具体安排,考生在招录环节首次来校报到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复审。
2.初审结果查询
初审结果预计于2021年1月4日在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海交通大学报名系统”查询。初审通过者需于2021年1月7日12时前在我校报名系统中缴纳测试费并打印准考证。
注:报考游泳项目的考生参加全国统考,无需在我校报名系统中缴费,无需在我校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3.文化课考试
报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足球项目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试将于2021年1月12日上午在上海交通大学举行,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时间为3小时。将根据报考体育项目及报考类别分别确定文化课考试达标线,文化课考试不达标者不予参加体育专项测试的资格(足球项目为报考我校资格,测试费不退)。
4.体育专项测试安排
(1)报到安排
①考生报到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13:00-17:00,1月12日上午将进行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足球项目文化课考试。
②报到地点: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胡法光体育场201会议室。
③报到材料: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注:身份证遗失或不在有效期内,可携军人及武警人员证件、户口本需附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护照替代)、申请表原件、最高运动等级证书原件及证书对应的比赛证明材料、相关成绩证明等原件或经所在学校盖章的复印件、到校前七日内核酸检测证明(阴性)以及两码(随申码和行程码),同时拍摄照片。
(2)体育专项测试安排
各项目体育专项测试将于2021年1月13日进行。
游泳和足球项目参加全国统考。
体育专项测试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
五、认定及公示
我校将根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资格认定和考生体育专项测试的成绩,确定上海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候选人名单,并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教育部阳光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正式候选人,候选人需与我校签订相关协议。
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认定的正式候选人,必须参加当地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并获得通过,在高考时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录取中可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1.报考A类项目的考生:
(1)部分运动成绩特别突出且符合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单招条件的考生,按照招生计划和体育专项测试的成绩,确定享受单招的政策。按照教育部要求,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单招文化课考试,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2)其他考生按照招生计划和体育专项测试的成绩,择优确定享受当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或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优惠录取政策。
2.报考B类项目的考生:
按照招生计划和体育专项测试的成绩,择优确定享受当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优惠录取政策。
3.报考C类项目的考生:
按照招生计划和体育专项测试的成绩,择优确定享受不低于我校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优惠录取政策。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具体优惠政策以最终认定协议为准。
六、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取消学籍或退学处理。
七、诚信考试
测试报到时考生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诚信考试承诺书》,拒不签订两项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测试资格。如发现文化课考试或体育专项测试作弊者,取消该生在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报名和录取资格,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
八、相关政策
1. 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履行双方所签协议约定的义务,服从安排,参加运动队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否则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九、监督保障机制
本次高水平运动队选拔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招生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十、防疫要求
为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和常态化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考生应仔细阅读《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测试考生防疫注意事项公告》(见附件2),并按要求做好相应准备。如因疫情变化可能做出相应调整,届时再行通知。考生需提供到校前七日内的核酸检测证明(阴性)以及两码(随申码和行程码)方可入校参加文化课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家长不进校。如因不符合防疫措施要求无法参加考试,将视为放弃考试,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一、其他
1.凡报考2021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获取高考报名号。高考改革省市考生需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2.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须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
3.申请表盖章学校需与系统填报学校一致,若遇特殊情况,需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4.若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
十二、联系方式:
1.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34200000传真:021-34207255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 邮编:200240
招生网站:http://admissions.sjtu.edu.cn
Email:zsb@sjtu.edu.cn
2.上海交通大学体育系咨询电话:17811818093
3.咨询时间:2020年12月17日至28日(不含周末),9:00 -17:00
4.上海交通大学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7
十三、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体育系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