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继续开展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17号),
一、报名条件
2020-2021年度上海市各普通本科高校本科在校在籍一年级优秀学生,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参加过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2. 所修大学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成绩单无不及格记录)且名列前茅,并经学籍所在院校同意;
3. 身体健康,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体检要求;
4. 无违法违纪行为。
注:每位考生限报考我校一个专业组,在同一专业组内可填报多个专业志愿。插班生入校后不能再转专业。
二、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专业组 | 招生专业 | 非高考改革省份 科类要求 | 高考改革省份 选考科目要求 | 招生计划 | 笔试科目 |
文科类专业组 | 文理兼收 | 不限 | 约2人 | 高等数学、大学 | |
文理兼收 | 不限 | 约2人 | |||
文理兼收 | 不限 | 约2人 | |||
理工类专业组 | 仅理科 | 物理 | 约2人 | 高等数学、大学 | |
仅理科 | 物理 | 约2人 | |||
仅理科 | 物理或 | 约2人 | |||
环化医类专业组 | 仅理科 | 物理或 | 约2人 | 高等数学、大学 | |
仅理科 | 物理或 | 约2人 | |||
仅理科 | 物理且 | 约2人 | |||
仅理科 | 物理或 | 约1人 | |||
食品卫生与营养 | 仅理科 | 物理或 | 约1人 |
实际招生人数将视生源情况而定,宁缺毋滥。
我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应试
三、报名程序
1. 考生须登录
2. 除申请表外的其他必要材料包括:
●大学一年级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 2020年高考录取的录检表复印件(录检表一般在学校档案馆,须加盖学校招生办公室或档案馆公章)
●录取通知书
●身份证
3. 所有上传材料须清晰可辨,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而影响资格审查或相关考核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5. 根据插班生招生选拔进程,考生可在我校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本人的初审结果、准考证及考试结果等后续信息。
四、选拔及录取程序
1. 审核
我校将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名且报名材料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审核,择优给予入围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后续选拔。
2. 笔试
笔试预计于5月29日(周六)上午9时在
准考证、笔试成绩、入围面试情况将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发布。我校将设定各专业组面试最低入围分数线,对于上线考生将依据笔试总分排序,按不超过各专业组招生计划总数的1.2倍确定面试考生名单,入围面试人数可低于各专业组计划数。
3. 面试与预录取
面试预计于6月初进行。面试具体安排以后续通知为准。
我校将在各专业组内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85%,面试成绩占15%,总分300分)排序确定预录取人选和专业。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笔试总分、笔试数学成绩、笔试
4. 公示与录取
预录取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我校招生网进行公示。
预录取学生须在7月20日前将就读高校出具的第一学年正式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未提供成绩单或成绩单有不及格记录者,将取消预录取资格。
预录取学生将于9月进入
若预录取考生被取消资格,我校不进行递补。
5. 其他事宜
(1)我校插班生报名和选拔不收取任何费用。
(2)考生的申请材料不得有伪造相关证明等弄虚作假的行为,考生在招考过程中不得有违规违纪行为。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继续参与后续招生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预录取资格的,取消预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3)预录取学生将参加统一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预录取资格。
(4)我校插班生录取后一般需从大一开始就读;相同专业特别优秀的考生可申请就读大二。
(5)学生在原就读高校所修课程及学分,可根据
(6)学生在取得学籍后,修满该专业规定的所有学分,通过
五、防疫要求
1. 为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和常态化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考生应仔细阅读《
2. 根据上海市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一般考生参加
六、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七、学费、住宿费标准
八、监督机制
本次插班生选拔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7。
九、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
邮编:200240
电话: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电子邮箱:zsb@sjtu.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apply_SJTU
微信名:上交大
十、本简章解释权属
202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