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由体育教育系、社会体育系、运动训练系、大学体育部、体育与健康研究所组成。学院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体育学专业博士后流动站、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4个硕士点,设有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和运动训练3个本科专业。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运动训练专业提前单独招生工作。
一、招生专业
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运动训练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学费5000元/学年,办学地点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该专业紧密结合体育人才市场需求,主要培养具有健全人格、现代教育和健康理念、文武双全、专长突出、素质高强、追求卓越,能够胜任体校、大中小学校、健身俱乐部和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计划不超过45名,其中男女体操8人,艺术体操3人,男子技巧4人,女子技巧1人,男子乒乓球3人,女子乒乓球2人,男子羽毛球2人,女子羽毛球3人,男子游泳3人,女子游泳3人,男子足球(十一人制,非守门员)5人,男子足球(十一人制,守门员)2人,男子拳击2人,女子拳击2人,女子网球2人。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2023年高考报名并取得高考报名号。
(二)报考男女技巧考生须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报考艺术体操考生须具备国家运动健将(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报考其他项目须具备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的运动项目必须与我校招生计划中公布的运动项目一致。
(三)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符合保送生条件的运动员,也可报名优秀运动员保送生,具体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优秀运动员保送生招生简章》执行。
四、报名方法
(一)注册:考生须在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期间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招生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试报名资格)。
(二)报名:已完成注册的考生须在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期间在“体育招生系统”内进行报名、填报志愿并网上交纳考试费。报名成功以考生完成缴费为准,一旦报名成功,考生志愿等所有信息均不允许修改。不得跨项报名。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三)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2023 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冬季项目为2013年 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夏季项目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 年3月10日。
(四)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正常报名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须填写报名申请表(附件1),并于2023年3月10日中午12:00前将表格交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学校将按要求上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核。
五、考试安排
(一)体育专项考试
考生必须自己报名参加体育专项考试,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新版《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具体报名考试安排与评分标准见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
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参加考试。
(二)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自己报名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各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600分。2023年文化考试时间安排:
时 间 | 上 午 | 下 午 |
9:00-10:30 | 14:00-15:30 | |
4月15日 | 语 文 | 数 学 |
4月16日 | 政 治 | 英 语 |
最终以国家体育总局安排为准。
六、录取原则
(一)我校将根据报考情况,划定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录取控制线。报考男子足球守门员的考生足球专项考试分数不低于93分,报考男子足球除守门员外场上其他位置的考生专项考试分数不低于87分。其他项目专项测试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
(二)我校将根据报考情况,划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且该录取控制线不低于180分。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文化考试成绩未达到学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三)对符合我校录取资格的考生,将按文化成绩30%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的比例计算综合分【综合分=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 + (文化成绩÷6)×30%】,以综合分为依据,按各招生项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考生可于5月底后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我校拟录取情况。
(四)拟录取名单将在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将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已被运动训练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五)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若教育部、体育总局或有关部门有相关政策调整,学校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体育总局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七、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学校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体育与健康学院
咨询电话:021-54345137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200241)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九、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