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中西部欠发达
一、招生范围
面向部分
二、报名条件
1.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普通类招生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和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下同)。
3.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
4.接受《优师计划
三、招生批次与专业
国家优师专项计划为
四、录取规则
1.对于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普通类招生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到相应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如考生高考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按教育部规定,国家优师专项计划须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且单列志愿,如遇个别省份把国家优师专项计划和本科提前批其它类型(例如公费师范、国家专项、高校专项等)进行混合填报志愿的情况,则我校国家优师专项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作为调剂专业。
2.对于按顺序志愿投档录取的省份,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3.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和相关部门体检要求,且满足上海市和考生所在省份
4.考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交已签字确认的《优师计划
5.国家优师专项计划录取学生不办理入学户籍迁移。
6.“国家优师专项计划”录取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出“国家优师专项计划”。
五、就业服务
国家优师专项计划学生毕业后须履行协议书约定的义务,回到生源省份
六、注意事项
1.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国家优师专项计划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2.报考信息通过
3.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领导与监督机制
1.国家优师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招生工作接受学校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八、联系方式及其他
1.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学校本科招生网: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2.学校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九、该招生简章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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