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和各省市规定的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且具有舞蹈、声乐及民乐特长的普通高中毕业学生均可报名(中专、职校、技校学生除外)。
二、招生计划
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总计招生计划为35名,专项要求为舞蹈、声乐、民乐。具体如下:
类别 | 项目 | 招生 计划 | 拟签约数 | 备 注 | |
一本线 | 最终模拟线下20分且不低于一本线 | ||||
舞蹈 | 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 | 11 | 2 | 20 | 不招体育舞蹈、街舞 |
声乐 | 美声唱法 民族唱法 | 12 | 4 | 20 | 要求识五线谱 |
民乐 | 拉弦 | 4 | 1 | 7 | 限古筝、琵琶、柳琴、阮、二胡、中胡、笙、唢呐、大提琴、倍大提琴、扬琴、打击(含西打) |
弹拨 | 3 | 1 | 5 | ||
打击 | 3 | 1 | 5 | ||
吹奏 | 2 | 1 | 3 | ||
合计 | 35 | 10 | 60 | ||
注:对2016年实行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一本线按教育部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执行。
三、考试方式及选拔程序
1、考生需参加艺术专项
2、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
登录我校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同时须在网上缴纳初试报考费100元。报名缴费截止时间2016年1月23日。
考生需将报名表格、身份证复印件及所获考级证书(本人的最高级)或高中阶段获国家级或省(市)级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获奖证书等纸质材料,以特快专递(EMS)方式于2016年1月25日前(以上海接收邮戳为准)寄到我校学生艺术团【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
考生还需提供所报专项的个人
(二)专项初试:
学校组织相关专家通过观看视频方式给予评分。依据评分情况划定初试合格线。初试合格人数不得超过计划数的5倍。初试成绩及合格情况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三)确定复试:
获得初试合格考生请按复试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复试,并交纳复试考试费。
(四)专项复试和文化
专项复试:时间:2016年3月5日;报到地点:中山北路校区(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大学生中心一楼报告厅。复试内容:舞蹈:自备伴奏带,支持MP3格式的CD、优盘播放。
文化
四、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文化
考生专项
五、其他
1、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合格考生认定资格的,则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所有报名材料均不退回,请自行备份留存。
2、声乐类、舞蹈类
3、我校将与确定公示并审核无误的考生签订书面协议。具体要求以书面通知为准。
4、高水艺术团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指导下进行,整个招生工作接受 纪委监察部门、招生行政部门、社会各界监督。学校纪委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21-54344605。
5、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
6、咨询电话:学生艺术团021-62232934、2607;招生办公室:021-6223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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