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 “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创建于1951年10月,现已成为一所学科比较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具有自己办学特色、颇具声望和影响的高等学府。校园环境优美,素有“花园学校”之美誉。
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艺术团作为学校提高学生艺术修养的学生艺术团体,旨在不影响学生专业学习的基础上,培养业余艺术人才。本团屡次在全国和上海市大学生艺术节各项比赛中获得佳绩。2013年学校拟招收在舞蹈、声乐及民乐方面有所特长的学生。
一、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和各省市规定的2013年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且具有舞蹈、声乐及民乐特长的学生。其中艺术特长项目要求如下:
舞蹈:经过较正规的训练,有一定的舞蹈基础及表演能力。
声乐:具有较好的音质、音准和能与别人融合的音色,能识谱(五线谱最佳),有参加合唱队经历或具有独唱表演能力。合唱团招钢琴伴奏一名,需按声乐要求参加初试。
民乐:熟练掌握一门民族乐器的演奏(2013年以下乐器不招生: 扬琴,古筝)。
二、报名程序、时间、地点:
报名程序:所有考生必须先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然后填写信息并下载报名表,最后进行现场确认或信函确认,确认时请递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费用。
注意:不进行网上预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后果自负。
网上预报名时间:暂定2012年12月1日开始,截止日期为12月21日,超过时限将不能再预报名。
确认时间:
1、现场确认:2012年12月22日—12月23日9:00—17ː00;地点: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大学生中心606室。上海考生必须现场确认(可由家长代为现场确认)。
2、信函确认:外地考生采用信函确认,材料和初试费邮寄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大学生中心608室 学生艺术团,邮编:200062。信函确认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2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汇款、影像资料请注明报名号及考生姓名)
确认时须交材料:报名表(一式两份,贴好照片)、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考级证书(本人的最高级)或高中阶段获国家级或省(市)级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获奖证书复印件;高考报名号;初试费100元。复试费另收。
三、面试内容、时间、地点
1、面试内容:
舞蹈 (自备伴奏带)
初试:① 个人基本条件;②表演一段1~3分钟的舞蹈。
复试:① 即兴;② 节奏;③ 模仿;④表演一段1~3分钟的舞蹈(不能与初试重复)。
声乐 (自备伴奏带或钢琴伴奏;现场可提供钢琴伴奏,自备伴奏谱)
初试:唱歌能力测试(演唱1~3分钟的歌曲一首,可用伴奏或伴奏带)。
复试:① 歌唱技能测试(演唱1~3分钟的歌曲一首,曲目不能与初试重复),钢琴伴奏考生加试演奏1~3分钟的钢琴曲目一首;
② 视唱技能测试(考生自选简谱、五线谱视唱)。钢琴伴奏考生为视奏技能测试(考生自选简谱、五线谱视奏);
民乐 (自备乐器)
初试:演奏1~3分钟的曲目一首。
复试:① 演奏1~3分钟的曲目一首 (不能与初试重复);
② 现场视奏。
2、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1月12日(上海考生:上午初试、下午复试;外省市考生:下午复试);
地点:中山北路校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大学生中心一楼报告厅
外省市考生一律通过邮寄影像资料方式参加初试(请用快递方式以保证资料的安全性,注明网上报名号及考生姓名),影像资料邮寄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21日,考生请在信函确认报名时一并把影像资料寄过来。初试合格名单,我校将在招生网公布。考生凭身份证现场领取准考证参加复试。
3、面试当天请务必带好身份证原件及报名表。
四、成绩公布
外省市考生初试合格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公布,不再邮寄书面通知。
所有考生最终入围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公布,同时学校将邮寄书面通知。
五、录取
按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2013年艺术特长生录取总数拟定为34人。
经我校艺术特长测试认定为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需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地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线,学校在教育部有关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相应的优惠录取政策。
六、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艺术团(大学生中心606、608室);
邮编:200062;
电话:021—62232607;021—62232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