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19]6号)相关规定,我校2019年继续开展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报考条件
(一)考生须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证件均需在有限期之内;
(二)参加台湾当年学测测试且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均达到均标级(含)以上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申请我校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可在学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4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录一华东政法大学2019年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专业目录.xls。
招生计划视具体生源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择优录取。
三、申请程序及材料寄送
申请者须于4月12日之前将下列材料快递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1.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华东政法大学台湾地区学生入学申请表.doc(请点击下载);
2.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影印本;
3.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影印本;
4.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考生成绩通知单”影印本(必须加盖中学印章,学测成绩通知单要影印完整,需包含“报名序号”信息);
5.中学在读证明(需加盖中学印章);
6.体现申请人自身情况的其他材料(仅限高中阶段)。
申请报名材料经中学盖章确认后寄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台湾地区学生申请材料”字样,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在递交材料的同时,考生须将《华东政法大学台湾地区学生入学申请表》电子版填写好发送到邮箱zsb@ecupl.edu.cn,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台湾学生入学申请”。
四、选拔程序
(一)初审: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确定面试名单;
(二)面试: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初步安排在4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面试时考生须出示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原件、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三)录取:学校将根据考生学测成绩及面试情况,结合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择优录取。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对我校预录取考生进行“学测”成绩确认后,学校招生办公室将预录取的学生名单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学校将于7月中下旬按照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时间来学校报到。
五、学费和其他费用
台湾地区学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一致,所需费用为:学费,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以上收费不含教材费、生活费等)
六、学校联系方式(含报名材料邮寄地址)
邮寄地址:上海市 松江大学园区 龙源路555号 华东政法大学 明志楼A210办公室
邮政编码:201620
联系电话:+86-21-5709-0220(兼传真)
七、监督与责任追究
1.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整个招生过程做到标准明确、办法公开、程序规范,监督电话:+86-21-57090496。
2.凡被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报名或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