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上海体育学院创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成立最早的体育高等学府。2001年起,由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2017年,入选首批国家“双一流”和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序列。
学校现有杨浦、徐汇2个校区,及江湾、黄浦、松江教学点。占地面积超1100亩,校舍建筑面积约37万平方米。学校是我国体育院校首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1986年)。1981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已形成以体育学为主干,高水平交叉融合
二、招生专业计划与学测成绩要求
招生计划5名,实际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和专业要求进行调整。
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当年学测成绩要求 | 备注 |
040201 | 四年 | 语文、数学、英文 任一科达到均标级 | 数学(数学A或数学B) 体育比赛获奖证书 (经我校审核通过) | ||
普通类 | 050301 | 四年 | 语文、数学、英文 三科均达到均标级 | 数学(数学A或数学B) | |
040206 | 四年 | ||||
120212 | 四年 |
三、报名
(一)报名资格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31日。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
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三)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填报志愿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报名系统操作指南、高校招生简章,了解高校的基本情况、招生专业、自主确定的招生要求、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及其他注意事项。考生应按高校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志愿。
每位考生报名时可填报6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四)注意事项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审核及考核
(一)审核阶段
审核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
报考我校
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我校考核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核阶段
考核时间为5月1日至5月14日。
我校对通过审核的学生进行考核。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我校依据考生的学测成绩和考核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按照招生简章择优录取。
(二)录取安排
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三)征集志愿安排
首轮未被录取的考生于5月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报名。首轮已报名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填报志愿、提交我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即可。
我校于6月1日至20日期间开展审核、考核及录取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考生须于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六、其他说明
1.学校于8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2.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一般为学费5000元/学年,住宿费1200元/学年。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3.新生入学后,我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4.若教育部、学校等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报名系统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报名系统公告为准。
5.本招生简章由上海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监督机制
我校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我校纪委监督。监督电话:86-21-65508317。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清源环路650号
邮政编码:200438
联系电话:86-21-65506886
联系传真:86-21-65506175
电子邮件:zb@sus.edu.cn
招生QQ:1241027700
招生网址:bkzs.su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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