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1〕1号)文件及招生工作相关指导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发布本章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且参加当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语文、数学、英文、社会或自然四门成绩都达均标级要求的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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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生身体健康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风景园林专业色盲色弱不予录取。
四、收费标准
我校按照上海市教委有关规定及上海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
(一)学费
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二)住宿费
1200元/年(沪教委财(2012)118号)
以上收费不含教材费、生活费等。
五、报名及注意事项
符合报名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登录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adm.sit.edu.cn),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申请材料,将所有书面申请材料按下列顺序简单装订后邮寄至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同时将材料发送至邮箱sit_zsb2013@163.com。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以上海市邮政接收时间为准。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申请材料如下:
1.《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1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表》(附件1);
2.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影印本;
3.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影印本;
4.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考生成绩通知单”影印本(必须加盖中学印章,学测成绩通知单要影印完整,需包含“学测报名序号”信息);
5.高中阶段历年成绩影印本(需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6.学测成绩公证认证的证明资料;
7.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附件2);
8.个人陈述(包括对大学学习生活等方面的计划和设想、未来的职业理想、希望到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深造的原因等。字数请控制在800字内);
9.其他能够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六、录取
我校将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网络视频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最终学校将根据考生学测成绩及面试情况,结合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择优录取。我校将于5月31日前公示预录取名单,并报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后,于7月下旬寄送正式录取通知书。
七、领导与监督机制
1.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2.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招生监督小组的全过程监督,学校监察部门电话:+86-21-60873388
3.凡被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报名或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八、联系方式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20号图书馆206室
邮政编码:200235
咨询电话:+86-21-64941403
电子邮箱:sit_zsb2013@163.com
本科生招生网:https://www.sit.edu.cn
本招生章程由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