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考办招〔2008〕15号
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有关高校: 现将《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日程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日程
月份 | 日 期 | 工 作 安 排 | 责 任 单 位 |
以下为2008年工作安排 | |||
十月 | 上旬 | 报名信息采集模块测试、完善 | 省教育考试院 |
下旬 | 下发2009年高考报名工作文件 | 省教育考试院 | |
高考报名考务会、培训会 | 省教育考试院,市、县招办,中学 | ||
各市、县(市、区)组织中学培训,开始采集报名信息 | 省教育考试院,市、县招办,中学 | ||
31日前 | 编写招生百问(09报名部分) | 省教育考试院 | |
十一月 | 1-4日 | 高考、学业水平测试、信息技术考试报名,采集高水平运动员和照顾对象信息 | 省教育考试院,市、县招办,中学 |
中旬 | 下发省外艺术院校在我省设点专业考试文件 | 省教育考试院 | |
下发体育、艺术类专业考试说明和考务细则 | 省教育考试院 | ||
20日前 | 汇总、校验、上报全体考生报名信息 | 市、县招办,中学 | |
打印体育、艺术专业加试通知单 | 市、县招办 | ||
22-23日 | 音乐专业统考考生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并缴纳考试费 | 省教育考试院、南师大 | |
29-30日 | 美术专业统考考生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并缴纳考试费 | 省教育考试院、考点院校 | |
30日前 | 上报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审核名单 | 省教育考试院、市招办 | |
十二月 | 5-6日 | 音乐专业统考考生报到 | 省教育考试院、南师大 |
7日起 | 音乐专业统考笔试、面试 | 省教育考试院、南师大 | |
12-13日 | 美术专业统考考生报到 | 省教育考试院、考点院校 | |
14日 | 美术专业统考 | 省教育考试院、考点院校 | |
16日起 | 美术专业统考评卷 | 省教育考试院 | |
31日前 | 汇总上报照顾对象名单和相关证明材料 | 省教育考试院、市招办 | |
31日前 | 下发艺术类招生工作文件 | 省教育考试院 | |
下发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招生文件 | 省教育考试院 | ||
艺术特长生到测试高校报名 | 有关高校 | ||
发布有关高校小语种提前单独招生测试信息 |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高校 | ||
08高考录取软件总结研讨会 | 省教育考试院 | ||
08高考方案的09年微调办法的完善、细化和宣传 | 省教育考试院 | ||
09考务管理方案研讨,同时启动考务细则修改和考务培训光盘制作工作 | 省教育考试院 | ||
召开2008年全省招生工作总结会 | 省教育考试院 | ||
以下为2009年工作安排 | |||
一月 | 10日前 | 高校上报艺术特长生报名名单 | 有关高校 |
体检工作布置 | 省教育考试院、市招办 | ||
20日前 | 汇总审核在我省设点考试的外省艺术院校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 省教育考试院 | |
公示经审核符合艺术特长生报名资格的考生名单 | 省教育考试院 | ||
通知考生音乐、美术统考成绩,划定专业合格线 | 省教育考试院 | ||
中旬 | 下发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体育类招生工作文件 | 省教育考试院 | |
二月 | 1日—3月20日 | 外省艺术院校在我省设点专业考试 | 省教育考试院、市招办、有关考点 |
28日前 | 完成09年招生百问的编写 | 省教育考试院 | |
审核符合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资格的考生名单,并集中公示 | 省教育考试院 | ||
审核照顾对象名单,并集中公示 | 省教育考试院 | ||
三月 | 1日起 | 体检工作开始 | 市、县招办,中学 |
2日前 | 上报学业水平测试信息 (含信息技术考试) | 市、县招办 | |
10日前 | 高校上报艺术特长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 | 有关高校 | |
15日前 | 集中公示测试合格的艺术特长生名单 | 省教育考试院 | |
20日前 | 上报学业水平测试考场编排信息 | 市、县招办 | |
21-24日 | 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 | 省教育考试院,市、县招办,中学 | |
28-29日 | 英语口语测试 | 省教育考试院、教研室,市、县招办、教研室 | |
29日 | 小语种(非英语语种的外语)口语测试 | 南京市招办 | |
待定 | 召开全省招生、计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 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市、县招办,高校 | |
31日前 | 上报新增考点、县以下考点设置方案 | 市、县招办 | |
完成08版录取软件现场端模块的修改 | 省教育考试院 | ||
全省试卷保密室网上巡查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基本建成 | 省教育考试院,市、县招办 | ||
四月 | 1日 | 开始汇总各院校招生计划 |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高校 |
4-5日 | 高水平运动员田径、游泳联合测试 |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高校 | |
8日前 | 审核公布新增考点、县以下考点设置方案 | 省教育考试院 | |
8-9日 | 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 | 省教育考试院,市、县招办,中学 | |
10日前 | 上报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名单、志愿表 |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高校 | |
高校上报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名单,并集中公示 |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高校 | ||
10-22日 | 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评卷 |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高校 | |
11日 | 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续考 | 省教育考试院,市、县招办,有关中学 | |
体育专业统考考生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并缴纳考试费 | 省教育考试院、考点院校 | ||
部分香港院校招生咨询会 |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高校 | ||
12日 | 部分澳门院校招生咨询会 |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高校 | |
15日前 | 艺术专业校考院校上报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 |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高校 | |
24日 | 体育专业统考考生报到 | 省教育考试院、考点院校 | |
25日起 | 体育专业统考 | 省教育考试院、各考点院校 | |
25日前 | 通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 省教育考试院,市、县招办 | |
保送生录取审核结束,并集中公示 | 省教育考试院、高校 | ||
30日前 | 正式上报全体考生报名信息库 | 市、县招办 | |
进行考场随机编排,上报考生随机编排库 | 市、县招办 | ||
上报考点考场分布统计、试卷需要数 | 市招办 | ||
上报外语口语测试成绩 | 市、县招办、教研室 | ||
完成考务培训光盘的修改 | 省教育考试院 | ||
体检工作结束 | 市、县招办,中学 | ||
五月 | 10日前 | 通知体育统考成绩 | 省教育考试院 |
15日前 | 高考考务工作会、网上评卷考务培训会,发放有关考试材料 | 省教育考试院,市、县招办 | |
20日前 | 强化班录取审核结束,自主录取考生名单审核结束,并集中公示 | 省教育考试院、高校 | |
30日前 | 小语种录取审核结束,并集中公示 | 省教育考试院、高校 | |
31日前 | 下发高考《准考证》,核对相关信息 | 市、县招办,中学 | |
按网上评卷要求组织模拟考试 | 市、县招办,中学 | ||
上报考生体检信息及残疾考生名单 | 市、县招办 | ||
制作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录像片 | 省教育考试院 | ||
六月 | 3-4日 | 接运、发放高考试卷 | 省教育考试院、市招办 |
4-5日 | 发放高考试卷 | 市、县招办 | |
7-9日 | 全国普通高考(含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考试) | 省教育考试院,市、县招办,中学 | |
10日 | 考生答卷送至省教育考试院评卷点;领取标准答案合订本等 | 省教育考试院、市招办 | |
11-23日 | 高考评卷 |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高校 | |
15日 | 香港单独招生高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报名考生信息 | 有关高校 | |
25日 | 通知高考成绩、公布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以及各批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 省教育考试院,市、县招办 | |
省教育考试院向香港单独招生高校提供考生高考成绩 | 省教育考试院 | ||
25日至7月4日 | 军事类院校军检、面试;公安、政法类院校面试和体能测试(7月6日前提供信息) | 省军区、公安厅、司法厅、公安(政法)院校 | |
27日至7月4日 | 考生网上填报高考第一阶段志愿[含普通类提前本(专)科院校;体育、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普通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其中,提前批次院校志愿27、28日填报,29日前确认) | 省教育考试院,市、县招办,中学 | |
30日前 | 录取软件培训、模拟演练,录取软件维护 |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高校 | |
七、八月 | 7月26日前 | 第一阶段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 | 省教育考试院,市、县招办,高校 |
7月底至8月初 | 考生网上填报第二阶段高考志愿[含普通类第三批本科、第一、二批专科院校,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 | 省教育考试院,市、县招办,中学 | |
8月26日前 | 第二阶段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 | 省教育考试院,市、县招办,高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