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
第二条
1.院校名称:
2.院校代码:12453
3.上级主管部门:中华全国总工会
4.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5.办学目标:努力把
6.办学层次及基本修业年限:本科(4年制)、专科(
7.校址及办学地点:
校本部: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邮编:100048)
涿州校区:河北省涿州市(邮编:072750)
第三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第五条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七条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再考虑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第八条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江苏进档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第九条 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20%以内。
第十一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承认各省的加分政策。
第十二条 我校开设
第十三条 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指导意见中患有不宜就读专业疾病的一般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考生可以通过省(市)级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查询电话或网络查询结果,也可以登录我校招生网或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
1.根据国家规定,2013年我校学费标准为:
本科:
其他专业每人4200元/年
高职(专科):
主持与播音专业每人12000元/年
其他专业每人6000元/年
2.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按照国家标准收取住宿费用。
第十七条 奖贷学金情况
学校为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奖学金;为贫困学生提供救助(包括入学绿色通道、特困生学费减免、贫困生补助、勤工俭学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等政策)。
第十八条 录取后就读
1.新生入学后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2.2013级本科新生第一、二学年在涿州校区就读,第三、四学年在北京校本部就读。2013级两年制高职(专科)专业新生第一学年在涿州校区就读,第二学年回到校本部就读。其中,
3.学生在校学习期满,考试成绩合格,由
第十九条 高招咨询
010-68416757 68411395 88561646
邮编:10004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
网址:www.ciir.edu.cn
E-mail:ciir_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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