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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重庆科技学院更名为重庆科技大学的函

| 来源:教育部 2189

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重庆科技学院更名为重庆科技大学的函》(渝府函〔2023〕8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重庆科技学院更名为重庆科技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50011551;同时撤销重庆科技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重庆科技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由你市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暂定为25000人。

望你市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和资源支持强度,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推进学科交叉和科产教深度融合,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进一步办出特色、办出水平,重点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推动国家能源与冶金产业高质量发展,以及重庆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文章来源: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同意重庆科技学院更名为重庆科技大学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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