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认真阅读《播音与主持类统考考生守则考试安排》《播音与主持类统考考生守则考试流程》《山西传媒学院考点诚信考试倡议书》《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材料,严格遵守考试时间和考试安排,遵守考生守则和考试纪律。
二、考生在进入考点出示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非当日考试场次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考试结束后迅速离校,严禁聚集和逗留。
三、考生入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山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播音主持类统考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含侯考、备考场所)。手机等非考试用品严禁带入考点,请考生进入考点前交给家长或老师保管。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认定为考试作弊。
四、考试期间准考证在使用期间正反两面均不得有涂改或书写。
五、考生从备考室前往考场时,应携带本人全部物品,不得再返回。
六、考生进入考场后,向评委自报考试顺序号开始考试,不得报姓名等任何个人信息。考试全程录音录像,报姓名等个人信息按违纪处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
七、考试结束后,考生交回考试用品(PAD、号牌等),收好相关证件,携带本人全部物品,立即离开考场。
八、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考试秩序。考试中途不准离开考场(含侯考、备考场所)。不得将抽题所用PAD、面试号牌等带出考场,否则按照当科考试成绩为零分进行处置。
九、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安静,自觉维护考场良好秩序。不准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
十、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