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
一、招生性质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是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
二、报名
(一)报考类型
根据招生对象的不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分为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高中类”、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中职类”和针对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的“专项类”三种类型。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报考。
(二)报考对象
1.高中类:参加我省高职分类考试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中职类:参加我省高职分类考试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3.专项类: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三)报名办法
1.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3〕21号)执行。
2.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免收报名考试费,各类人员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高级中等
(1)退役军人须持有《退出现役证》、本人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所报考的高职(专科)院校的确认点进行初审登记并办理报名手续。
(2)农民工须持本人户口簿、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
(3)下岗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后,须持本人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所报考的高职(专科)院校的确认点办理报名手续。
(4)企业员工须持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
(5)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须按农业农村部门的相关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在所报考的高职(专科)院校的确认点办理报名手续。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
1.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招收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数不得低于本校当年新生招生总规模的60%。2024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计划总规模按2023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计划数100%—150%的比例进行申报,
2.退役军人、农民工、其他(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基层农技人员)单列招生计划,退役军人招生计划由公办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负责完成。
3.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于2024年1月1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由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下达执行。
(二)招生章程
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于2024年1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职成教处和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社会考生由乡镇、街道服务中心),根据考生本人的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2.考生评价的标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努力学习,身心健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评价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受过刑事处罚、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
(四)身体检查
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须参加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体检。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均须参加高职(专科)招生院校组织的体检。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时间:2024年3月11日09:00至3月17日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的最多六个专业志愿。
2.征集志愿时间:2024年4月2日09:00至4月8日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缺额情况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的专业志愿。
(六)评价方式
1.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
2.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
文化综合包含语文、数学、
2024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考试时间安排:
科目 | 日期 | 时间 |
文化综合 | 3月2日 | 上午9:00-11:30 |
3.对于符合初审条件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由高职(专科)招生院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适应性
4.对高中生的职业技能适应性
5.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
考生在参加征集志愿时应选择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录取时原则上可使用第一次录取时的成绩。
(七)录取
1.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进入高职(专科)院校学习,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各市(州)教育职成部门、省属中职学校须按规定将免试申报材料上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对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由高职(专科)招生院校按照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试录取。
3.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于2024年4月15日前将分类考试招生拟录取名册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将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示,省招生考试院未公示的名单,院校不得提前公布。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须下载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示的名单在本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24年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中职毕业生如需参加统一高考的在省招生考试院规定时间到各市(州)原报名点进行高考补报名。
4.五年一贯制和3+3中高职贯通分段制转录于2024年1月10日前按规定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转录手续,被转录的考生不能参加高职分类考试和统一高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职责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各市(州)、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高级中等
(二)严格措施,加强宣传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要制定科学规范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认真制定招生章程,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任务。要结合专业特点,科学制定职业技能
(三)严明纪律,按章办事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和“30个不得”等纪律规定,切实维护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对高职(专科)院校在考试招生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要依据《国
贵州省招生委员会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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