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56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教考院高招〔2023〕34号)的精神,为做好学校自主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命题小组、专家考评小组、考务工作小组,健全校内自我约束、监督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保障春季招生自主
1、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审核自主
2、命题小组
负责自主
3、专家考评小组
按
4、考务工作小组
负责制定自主
5、监督机制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监督春季招生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全程监督考试及录取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公平进行。
三、考场设置
四、考试组织
1、考生
专业名称 |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3月2日 | 8:30-12:00 | 13:30-17:00 | |
3月3日 | 8:30-12:00 | 13:30-17:00 | |
3月2日 | 8:30-12:00 | 13:30-17:00 | |
3月3日 | 8:30-12:00 | / |
具体要求详见学校2024年春季高考自主

2、专家
3、试题
建立面试试题库,每项
专业
(1)
专业潜能(100分):考察考生身体(心理)素质、遵章守纪、刻苦耐劳、团结协作和逻辑思维能力,以及学科(技能)竞赛获奖情况。
实作(40分):考察学生实践动手能力。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10分):专家根据专业特点对考生本人的《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中的有关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2)
专业潜能(100分):考察学生学习的潜在能力、性格特征、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交往能力、仪表仪容、行为举止、心理素质。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10分):专家根据专业特点对考生本人的《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中的有关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3)
专业潜能(100分):考察学生的逻辑推理和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意识、人文和职业素质、专业基础知识以及学科(技能)竞赛获奖情况。
实作(40分):考察学生实践动手能力。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10分):专家根据专业特点对考生本人的《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中的有关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4、
自主
五、保障机制
六、监督机制

投诉举报电话:021-67791256
七、审批公示制度
学校召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讨论预录取和候补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校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已确认的预录取考生名单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
八、其他
1、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请在2024年2月29日15:00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供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学校招生工作邮箱sueszsb@126.com)
2、进入考点,考生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纸质版自主
3、通过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的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0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4、学校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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