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学术创新型人才和实践创新型人才分类培养。
《意见》提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两类研究生规模结构将进一步优化。具有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的领域侧重布局专业学位授权点,以全面支撑行业产业和区域发展;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渝
《意见》强调,要以基础学科博士生培养为重点推进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立足培养未来学术领军人才,支持具备条件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开展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把基础学科主要定位于培养学术学位博士生,进一步提高直博生比例,对学习过程中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可只授予学术硕士学位或转为攻读专业硕士学位;支持培养单位加大资助力度,加强与强基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等的衔接,吸引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基础学科的硕士、博士;试点建设基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心。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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