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
旗山校区: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邱阳路1号,邮编:350122;
屏山校区: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82号,邮编:350003。
06外语语种要求 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但仅以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法招生。
2.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3.成立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遇重大和特殊事项,由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办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4.进档考生以投档分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专业志愿采用“专业清”的模式录取,“专业清”即专业志愿之间有先后顺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直到专业计划完成。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授予
5.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09专业设置 1.统筹考虑各
2.我校列入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首批42所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其中,
3.
4.

以上学费标准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其中,
退费办法:根据文件(闽价费〔2005〕435号)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12资助体系以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减免学费、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资助、为新生开设“绿色通道”等为主体的学生资助体系,且学校每年将本科学生所缴纳学费总额的20%用于奖学金、助学金、减免学费、勤工助学、学生困难补助等工作。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获奖者每生每年8000元,根据国家每年下达的奖学金分配计划评审。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每生每年5000元,根据国家下达的奖学金分配计划评审。
3.
4.入学奖学金:奖励金额每生5000元。奖励对象为常规志愿报考并被录取,高考成绩在福建省新生中理科前10名、文科前3名者,在其他各省新生文理科第1名且投档分数超该省本一线者。
5.普通奖学金: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等级,奖金额分别为3000元、1500元、1000元、600元;闽台合作项目普通奖学金分别为6000元、3000元、2000元、1200元。
6.单项奖:对在学习、
(二)国家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向生源地或就学地商业
(三)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学校对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人数5%的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给予每生400元/月、15%的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生250元/月的生活补助(每年按10个月发放)。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孤儿、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4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兜底资助(需提供证件原件)。
2.临时困难补助:对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临时补助。每学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返乡交通费补助,享受的额度为班级人数的20%,每人每学期200元。
(四)减免学费
无经济来源的孤儿和烈士子女学费全免(需提供证件原件),其余减交学费分3000元、2000元、1000元三档,闽台合作专业分6000元、4000元、2000元等三档。
(五)勤工助学
学生可以通过参加校内勤工助学获得生活补助。
(六)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对被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上述“贷、减、助、补”等不同的措施,共同做好学费缴纳工作。
(七)社会资助
学校目前有群豪奖学金、华侨李先生奖助金、贵云助学金、雏鹰励志奖学金、福建广生堂奖学金等5支奖助学金,由热心校友和企业设立,用于奖励优秀学生。
(八)
学生参加福州市城镇居民
(九)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以上所述各项资助中涉及具体金额的,如有变动,以上级部门或学校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13对录取结果的通知1.凡被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告知本人。
2.依据福建省教育厅要求公布录取结果。
14新生报到相关规定1.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2.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的学生,学校将视其为放弃入学资格。
15录取期间的监督措施和申述办法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等情况;设立招生举报专线电话,接受考生举报和咨询。16联系方式咨询电话:
(0591)22861003 22861250 22861276
(工作日8:10-12:00,14:30-17:00)
监督电话:
(0591)22861314
(工作日8:10-12:00,14:30-17:00)
网站地址:
https://zsb.fjtcm.edu.cn
微信公众号:
fjtcmzsb
官方微博:
http://weibo.com/fjtcmzb
电子邮件:
zb@fjtcm.edu.cn
17其他 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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