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1.各专业的考试科目(选考科目)及招生计划以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备注以上表中专业备注为准。 2.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专业学制五年,其余专业学制四年。 3.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及授予学位等以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