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稱:深圳大學
學校代碼:10590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類型:全日制
一、學校簡介
深圳大學1983年經國
深圳大學現有粵海、麗湖兩個校區,校園總面積2.71平方公里。學校教學資源豐富,
學校師資隊伍結構不斷優化,高層次人才引進和培養成果豐碩。現有4001人,其中專任教師2568人(教授602人、副教授751人)、技術人員601人、管理人員832人。有博士後1426人,專職研究人員756人,訪問教授99人。有中國科學院、工程院院士23人(含短聘9人),外國院士22人(含短聘9人)。
學校不斷深化
學校積極推進“國際化人才培養、國際化
當前,深圳大學積極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範區建設等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堅持文化引領,強化創新驅動,追求內涵發展,加快創建世界一流創新型大學,為建設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標杆大學而努力奮鬥!
全國首批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
全國十大最美校園之一
全國文明校園
2022 US News世界大學排名:世界排名327位,中國內地第26名
2022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世界排名位居351-400位之間,中國內地高校第17名
2021 ARWU世界大學學術排名:世界排名201-300位之間,中國內地並列25-35位之間
2022 QS世界大學排名:世界排名601-650位之間,中國內地高校並列第36名
2020全球PCT專利申請量:全球教育機構第3名,中國高校第1名
校友會2021中國最具財富創造力大學排行榜:全國高校第3名
26個專業入選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22個專業入選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
二、报考條件
(一)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二)已完成中學六年級並取得高中畢業資格;或現就讀中學六年級的應屆畢業生;
(三)持有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四)需參加2022年“澳門四高校聯合入學考試”(以下簡稱“四校聯考”),且
三、招生專業

四、招生計劃
深圳大學2022年依據澳門“四校聯考”成績自主招收澳門學生計劃視申請情況而定。
五、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
六、申請辦法和相關事項
申請者須在2022年6月10日前(以郵戳日期爲准,逾期不再接收),將申請材料郵寄到深圳大學招生辦公室(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南海大道3688號深圳大學匯德樓A座辦公區413室深圳大學招生辦公室,收件人:武老師,聯繫電話:0755-26536235,務必注明“依據澳門‘四校聯考’成績自主招收澳門學生報名材料”):
1.《深圳大學2022年依據澳門“四校聯考”成績自主招收澳門學生入學申請表》(見附件1)(下稱“入學申請表”),須加蓋學校公章並在貼相片處貼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相片;
2.《深圳大學2022年依據澳門“四校聯考”成績自主招收澳門學生報名信息登記表》(見附件2)(只須提供電子版本);
3.電子證件照(JPG格式,只須提供電子版本);
4.澳门居民身份證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複印件;
5.高中畢業證書複印件或加蓋學校公章的預畢業證明;
6.澳門“四校聯考”成績單(電子簽發或原件均可);
7.高中各學年學習成績單(須加蓋學校公章);
8.體現考生個人情況的其他材料。
注:材料1—3的電子版以壓縮檔方式發至zsb@szu.edu.cn(郵件名以“姓名+依據澳門‘四校聯考’成績自主招收澳門學生報名材料”方式命名);申請材料須用A4紙印製並按順序裝訂,一經寄出概不退回,請預留備份。
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報名務必確保材料的完整性,本人須對提交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一經查實即予取消報名或錄取資格。
七、錄取原則
(一)根據考生的“四校聯考”
(二)我校將預錄取的名單報送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學生辦公室審核,審核通過後辦理相關錄取手續,預計於2022年8月初發出正式錄取通知書。
八、相關要求
(一)證書頒發: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本科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本科畢業生基本要求,准予畢業並頒發深圳大學普通本科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深圳大學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二)新生持加蓋學校公章的《錄取通知書》報到,入學報到時間及相關要求以《錄取通知書》和《入學須知》上的規定為準。
(三)新生入學後,由學校進行身體檢查,身體條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他專業。
(四)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有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至少有效期一年。
(五)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門發佈的《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學生的規定》(教港澳臺〔2016〕96號)進行管理。
(六)學生與內地學生執行同等醫療保障政策,按規定參加學校所在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並享受同等待遇。
九、其他
(一)學費(不含書費):按學分制收費,由課程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兩部分組成,每學期學生繳納學分學費按學生實際修讀的課程總學分計算(課程學分學費的標準為每學分100元)。

(二)住宿費:人民幣800—1500元/學年;
以上收費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發生的其他費用均以深圳市物價部门最新核定批准數為准。
(三)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四)如教育部、聯招辦關於香港自主招生政策有所調整,我校將進行相應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十、查詢方式
單位:深圳大學
電話:86-755-26536235(粵海校區,週一到週五),86-755-26736235(麗湖校區,週一、週三、週五)(8:30-11:30 14:30-17:00)
電子郵箱:zsb@szu.edu.cn
傳真:86-755-26534482
學校主頁:http://www.szu.edu.cn
本科招生網主頁:http://zs.szu.edu.cn
單位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南海大道3688號(粵海校區,郵政編碼:518060),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學苑大道1066號(麗湖校區,郵政編碼:518055)
深圳大學招生辦公室
二〇二二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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