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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相关文件以及《深圳大学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等有关文件规定,深圳大学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原则及录取分数线确定如下:
一、拟录取考生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达到合格(60分)及以上,在此基础上我校将依据招生项目的计划、要求和组织运动队的需求等综合因素,分项目、分男女划定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具体如下:
二、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为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在达到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和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拟录取考生的综合分须达到合格(60分)及以上。
四、实行学校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综合考虑本校招生项目发展和计划的要求,同时结合招生项目生源情况,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分项目、分男女优先录取一志愿,若一志愿上线考生生源不足,再录取二志愿;同一项目综合分相同者,按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按照以上确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原则,结合今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上线的考生情况,综合考虑我校招生运动项目建设和发展的需求,经研究决定,我校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拟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100名(含8名保送录取运动员;不含上海市同等条件延缓录取考生),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最终录取结果以国家体育总局和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审核为准。
公示期:2022年7月29日至8月4日(对结果存在疑义者,请于公示期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5-26536235(校招生办)
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